渣男偷吃竟嗆妻「有本事來抓」 結果法官判決讓他GG

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周姓商人外遇偷吃,被妻子抓到和小三在南部共宿,周男簽下「房子過戶給妻子」的協議書和解,之後以被迫簽協議拒絕,法官判准離婚、房產無法討回。據《聯合報》報導,桃園地院調查,周男2年多前被妻子懷疑有外遇,周妻多次抓姦失敗,周男竟嗆妻子「有本事來抓啊」。一年多前,周妻在友人協助下,在南部知名風景區抓到丈夫和陳女共宿。

偷情,外遇,通姦,偷吃,性交(圖/記者 林盈君攝)

▲周男外遇偷吃慘賠一間房。(圖/示意圖/資料照)

一年多前,周妻在友人協助下,在南部知名風景區抓到丈夫和陳女共宿。雙方在派出所達成和解,周必須過戶一幢房子給妻、雙方離婚,但房子過戶後,周男卻遲遲不離婚,妻子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審理,周男聲稱沒通姦,和解當時是被迫簽下協議書,即使離婚,房子也該分他一半。法官調查認定周男外遇偷吃,導致婚姻出現重大破綻,判准離婚,房產過戶協議是在警局簽下,不可能脅迫,判不能分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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