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食安漏洞?北市32家便當業者 11家疑似幽靈便當

記者楊晴雯 /台北報導

為預防便當業者為吸引消費者,隨意編造名稱、地址發送外送便當傳單,引發消費者幽靈便當的食安疑慮,台北市衛生局於107年4月起啟動專案,收集網路及捷運5大路網共計32家便當訂購單,針對「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廚房硬體衛生設施、設備及從業人員衛生」進行稽查發現,11家網頁及傳單消費資訊所載名稱、地址有不正確甚至不存在的情況,後續交由北市府消保官依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查核辦理。

▲台北市衛生局107年網路及捷運5大路網便當訂購單專案稽查發現,有4家便當業者電話不通且無營業事實。(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員陳怡婷表示,該專案稽查32家便當訂購單,進一步比對業者實際營業場所資訊,查獲11家業者網頁及傳單資訊未完全揭露情況,包括「僅提供店名及電話」及「所列名稱及地址與實際不符」,後續交由北市府消保官依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查核辦理;其中甚至有4家,包含「國祥自助餐」、「關池木盒便當」、「港式燒臘」(傳單網頁名稱為「御珍鴨」)、「楊記小館」,電話不通且無營業事實的情況。

有營業的28家便當業者中,共有14家有衛生缺失,現場查有部分衛生缺失共14家,分析前3大衛生缺失原因以地面髒污及器具不潔、未辦理食品業者登錄、未出示體檢證明等,經台北市衛生局限期改善,屆期複查結果均已改善完竣,複查結果全數合格。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針對業者實際營業場所衛生局已依業者「食品業者登錄」資料列冊管理,確實掌握食品來源,以維護市民食的安全。

依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企業經營者違反前項規定者,執行機關應命其限期改正。」違反者,依同法第38條規定通知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台北市衛生局也提醒消費者,勿訂購來源不明便當,本專案及餐飲業最新稽查結果公布於「iMAP食藥粧網路地圖(https://imap.health.gov.tw/)」,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9。以上訊息,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 health.gov.taipei/查詢相關訊息。

▲(圖與新聞內容無關/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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