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捕撈!南方澳私宰海豚肉 海巡查獲50袋1372公斤

記者光申鈺、黃國瑞/宜蘭報導

昨(6)日下午宜蘭南方澳一處民宅的冷凍庫內,遭海巡人員查獲50袋超過1300公斤的海豚肉,冷凍庫的承租人潘姓男子坦承,這些海豚肉都是要拿去販售,沒想到卻被查獲。

▲▼海巡人員查獲該冷凍庫藏有50袋海豚肉。

遊客:「哇,有3隻。」

3隻海豚跟著賞鯨船向前行,可愛模樣讓遊客超興奮,但沒想到卻有人殘忍捕殺。

海巡人員:「幾袋了?」、「2袋、3袋了。」

海巡人員從冷凍庫中拖出一袋袋的漁貨堆滿整個地面,經過鑑定後確定是保育類鯨豚。

▲海巡人員表示,日前發生此案例都僅查獲到1、2尾。

第七海巡隊主任楊淇:「近幾年來這是比較大件的,一般都是只有1、2尾,大概100多公斤的鯨豚肉案例。」

▲▼經秤重後,50袋海豚肉一共1372公斤。

6日下午宜蘭南方澳海巡人員在一間民宅外發現一輛貨車形跡相當可疑,進入民宅搜索後,在冷凍庫查獲50袋,一共1372公斤,數量相當龐大,冷凍庫的承租人潘姓男子眼見無法賴帳,只好向海巡人員坦承自己是要將海豚肉拿去販售。

遊客:「牠們在遊戲嗎?」

▲違法捕撈宰殺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

海豚又稱海豬肉,不少人認為對身體很補,因此願意冒險嚐鮮,只是海豚屬於保育類動物,違法捕撈宰殺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10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有買賣行為最高可罰150萬元,判處5年徒刑。潘姓男子殘忍宰殺海豚行為令人髮指,也被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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