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維持彈劾無記名投票 黃國昌:那就讓國會來改

記者林惟崧/台北報導

監察院監委曾提案修改「監察法施行細則」,建議彈劾案由無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引發各界關切,但該提案今(12日)無法順利通過監察院院會。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對此表示,他感到失望又遺憾,若「監察院不做,國會就來改」。

黃國昌表示,要求把彈劾改為記名投票,是要對自己權力行駛負責,這是最基本的改革,為何監察院都做不到?黃質問,難道這些抗舉改革的監委,是想拿「無記名投票」,當成自己權力行使的遮羞布?就像當初彈劾黃世銘的投票沒有過,結果沒有人必須向社會負責,還有人竟然當上促轉會主委,「簡直荒謬透頂!」

時代力量黨團也發布新聞稿,表示時力過去就主張,監察院運作在許多層面已經不合時宜,需要盡速改革,時代力量總召徐永明也在2016年提出「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求將包括記名投票、彈劾程序與迴避規範等相關條文做合理的修正,讓監察院能夠充分發揮該有的功能。但很可惜,這項法案至今仍無法排入議程中。

改革假釋制度  時代力量提出修正假釋三法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右)和黨團總召徐永明(左)22日在立法院黨團提出修正「假釋三法」相關主張,改革假釋制度,希望假釋改採法官保留原則,而非過去一直是由獄政行政人員專擅。中央社記者裴禛攝  107年5月22日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批評,監察院不想改革,那就從立法院來著手。(圖/中央社)

時代力量黨團指出,由於彈劾案採無記名投票,從關說縱放酒駕犯的前基隆市長張通榮,到涉嫌洩密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這些充滿爭議的彈劾案遭到監委封殺後,社會無法得知是哪些監委在包庇、在護航,更無法要求監委為自己的權力行使負責。這種阻擋改革、權力不透明的程序黑箱,如何能對社會大眾交代?

黃國昌表示,今天這個投票結果,只是再次印證監察院欠缺反省能力,淪為必須被改革的對象,若監察院不改施行細則,那就由立法院直接修改《監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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