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北檢起訴 王炳忠:我在中國確實有收入,但是…

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國學生周泓旭涉嫌來台發展共諜組織案,日前以被告身分約談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成員,依涉犯《國家安全法》限制住居、出境後請回,今(13)全案偵結,均被依違反《國安法》起訴。在檢調起訴記者會後,王炳忠等人隨即在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痛斥檢調拼圖方式羅織罪名,強調無危害國安之情事;還向檢調喊話,「法庭見,有種就公開審判!」

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等今近午偕同律師陳麗玲,針對北檢召開的起訴記者會,臨時於新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回應北檢說法。

▲王炳忠等新黨青年遭北檢起訴違反《國安法》。(圖/中央社)

王炳忠並表示,北檢出示很多「證物」,恰好說明沒有一刀斃命的證據,才以拼圖方式羅織罪名。至於檢調證物其一是王炳忠父親向王爺請示,王炳忠斥,向神明祈福的東西可以變成審判證據嗎?這不就是思想審查、文字獄嗎?王還重申,沒有拿中共黨政軍機關任何資金,從頭到尾說得很清楚,他在中國確實有收入,但是出書版稅、上央視的通告費。王強調,北檢要怎編故事都上法庭說,但呼籲不要用秘密審判,有種就公開審判,讓公眾評斷檢調證據是否經得起檢驗。

▲王炳忠以黨外人士在解嚴後的主張,呼籲民進黨莫忘初衷。(圖/中央社)

律師陳麗玲則說,台北地檢署召開記者會前,被告一方仍未收到起訴書,即沒辦法看到起訴書所附的證據清單,意指不清楚所謂犯罪事證。根據《法院組織法》第86條但書規定,法院若遇國安、影響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不予公告,但記者會上檢調已將證物一一攤在桌上,因此呼籲法院能接受公開審理的要求,讓民眾也有知的權利。

不過,儘管王炳忠否認這些錢是從中國而來,但檢方拿出他與女友間的對話紀錄,認為王炳忠沒有說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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