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邱俊雄被捕後不斷說謊,企圖混淆警方辦案。(翻攝東森新聞)
邱俊雄供稱,案發當天下午,他先到曾家按門鈴,但無人應門,後來又到公用電話亭打電話給曾女,說看到她姊姊出車禍,將她誘騙上車,並載往南寮漁港附近性侵,事後,邱怕曾女報警,於是萌生殺機,先用膠帶纏繞她的口鼻,再用紅色尼龍繩將她的雙手綁在前座頭枕處,讓她無法動彈,企圖將她悶死。
犯案後,邱俊雄冷靜地離開現場,獨自前往小吃店用餐,回到車上後,發現曾女還有微弱呼吸,於是用車上的黑夾克將她勒斃。
最恐怖的是,確定曾女死亡後,邱俊雄還用美工刀,從死者的額頭開始,一刀一刀將臉皮連同耳朵,還有纏繞死者臉部的膠帶一起割掉、剝下,再放入塑膠袋中丟棄。為什麼要這麼做?邱供稱「擔心在膠帶或臉部留下指紋」,但警方對他的說法存疑。知名刑事鑑識專家謝松善則表示:「皮膚上不太容易留下指紋,因皮膚會排汗,且皮膚的紋路會破壞指紋完整性。」

▲邱俊雄把曾女騙上車性侵,並在車上將對方殺害。(翻攝東森新聞)
邱俊雄剝下死者臉皮的行為,只是單純擔心留下指紋?還是另有隱情?雖然無法確認,但其手段凶殘、泯滅人性,無庸置疑。由於邱坦承犯行、罪證確鑿,檢方很快將他依性侵、殺人等罪起訴,全案移審法院,法官也認定邱人格扭曲,且多次編造謊言誤導警方,推諉卸責,因此將他判處死刑定讞,案發後三年,邱遭槍決伏法,但死者的臉皮至今仍未尋獲,也成為曾家人永遠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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