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名單遭外洩 疾管署:不會主動通知感染者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遭踢爆2年前將愛滋感染者個資外洩,疾管署今天也對此事件做出回應,事件發生後已立即啟動跨國網路事件合作機制緊急處理,中央與地方政府相關單位持續監測至今,已無發現含有前述個資的檔案或連結,同時,北市衛生局已設立感染者協助單一窗口,為了避免徒增感染者困擾,不會一一主動通知;如果感染者認為權益受損,依《個資法》可提出損害賠償,每件最高可求償2萬元。

▲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今(20)天針對北市愛滋感染者名單遭外洩說明處理方式。(圖/記者楊晴雯攝)

《鏡週刊》今日報導,該周刊日前接獲爆料,爆料者於「2016年12月在國外網站發現1份名為「毒品病患愛滋減害試辦計畫清潔針具計畫」(以下簡稱減害計畫)的報告,其中報告附件竟是國內「愛滋病感染者」名單,上面不但清楚記載了台北市3千多名感染者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詳細個資外,甚至連疫調單編號、以及通報電腦編號等也詳載其中。」

針對此事件,疾管署是在2016年9月6日獲醫院端通知,在某國際簡報下載平台發現事件當事人,即現任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公衛護理組主任莊苹,於2007年底前製作的簡報,其嵌入檔含有愛滋感染者個案資料。該署得知此消息後立即透過與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等單位啟動跨國網路事件合作機制緊急處理,事件當日該下載平台即依要求完成下架該簡報檔,三日內也陸續移除完畢各大搜尋網站的連結及庫存頁面、以及完成下架原發現平台以外五處遭主動發現存有該簡報之網址檔案。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2016年9月13日刑事警察局發現第7處網址有部分text文字資料(無簡報檔),但因該公司非台美司法互助範圍,自該日起跨單位小組即持續運用多方管道請其下架,後續該網址終獲移除。

疾管署強調,中央與地方政府相關單位持續監測至今,已無發現含有前述個資的檔案或連結,請感染者安心。

羅一鈞說,此事件若造成感染者有任何疑慮,或欲查詢是否在名單內,疾管署已請台北市衛生局儘速建立單一專案窗口由專人受理感染者查詢,查詢者經過身分核對確實為感染者且與事件相關,由專人進行說明與提供相關權益諮詢與輔導諮商。若感染者自覺權益受損,可依據《個資法》提出求償,就算無法提出具體事證,每件仍可求償500到2萬元,另外也可提出團體訴訟。

有媒體報導指出,台北市衛生局曾致電媒體要求不準報導此新聞,對此,羅一鈞說,該局是擔心媒體持有感染者的個資,擔憂侵犯感染者的隱私,該局的公文是想要約訪記者,目的是請記者不要報導到個資,而就疾管署立場,從沒有要求過媒體不能報導。

不過,疾管署也強調,感染者之相關資料係屬「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所規定之特種資料,爆料者或媒體如無法律上原因持有相關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否則得依該法第47條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倘行為人另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違反本法足生損害於他人者,則依該法第41條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羅一鈞說,由於該簡報是於2007年底前製作完畢,蒐集的3千多筆資料中未包含2008年(含)後被診斷確診的愛滋感染者,其外資是受到保護的。

羅一鈞強調,為免類似案例重演,該事件後中央與地方愛滋防治團隊已完成系統性檢討,加強個資保護及資安管理相關教育與法規訓練、提升承辦人員資訊安全知能,輔以資訊系統之各項把關措施,務使個資外洩事件不再發生,希望能重建感染者對中央和地方防治愛滋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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