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成絞殺女房東還棄屍 狠男遭判無期徒刑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白牌車司機許志銘,因積欠信用卡債、地下錢莊80萬元,去年12月跟租給他停車位的郭姓女房東借錢遭拒,竟拿鋁棒打昏她再以水管絞殺,棄屍林口西濱快速道路草叢,同月20日上午屍體被人發現而報警。新北地檢署認為他視人命如無物,依強盜殺人罪嫌起訴,更求處極刑,新北地院今判處許男無期徒刑;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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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男殺害女房東後還棄屍,法院審理後判處無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起訴書指出,住在泰山區46歲的許男跟住家附近的69歲婦人郭賴秀雲承租停車位3年多,得知郭婦家境不錯,在泰山地區有多塊土地,去年就曾多次偷竊郭婦的物品,得手10多萬元。
 
收入不穩的許男因積欠卡債、信用貸款、地下錢莊等共80萬元,生活日漸困窘,去年12月18日上午在車庫遇見郭婦,開口借錢被拒,竟拿起車庫內的鋁棒朝郭婦後腦猛擊3下,打昏她,再拿橡膠水管絞殺,接著以黑布包裹屍體,塞進其轎車後車廂,擦拭地上血跡,再入屋搜刮近6萬元現金。隔天凌晨2點多,許男再開車到西濱快速道路林口路段,將郭婦棄屍在道路下方草叢,同月20日上午屍體被人發現而報警。

 
許男落網後遭檢方聲押獲准,雖坦承犯行,但檢方認為他僅因借款遭拒就殺人,視人命如無物,手段凶殘冷血、毫無人性,罪大惡極應受最嚴厲刑罰,請求法院判處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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