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遭拒絞殺女房東 冷血運將獲免死須賠403萬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專接機場旅客的白牌車司機許志銘因欠債80萬元,覬覦停車場69歲郭姓女房東家境優渥,於前年12月間,許男向郭女借錢遭拒,竟持鋁棒敲昏郭婦後以水管將她勒斃,並搜刮其住處近6萬元財物,事後他將屍體藏在後車廂,並開著藏屍車四處載客,之後再棄屍在西濱公路草叢中;刑事部份一審、二審均判處許男無期徒刑,民事部份新北地院判許男須賠償家屬403萬餘元,仍可上訴。

▲白牌車司機許志銘向女房東借錢遭拒,竟將其殺害棄屍。(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46歲的許男自2013年3月起向郭婦承租泰山區明志路三段巷內停車場的車位,兩人住家相隔不遠,得知郭婦家中經濟狀況不錯,由於許男因無意見得知郭婦會將鑰匙藏放在住處大門旁窗框溝槽,於2017年5月便偷拿鑰匙闖入郭婦住家,搜刮項鍊、戒指、金條等,變賣得手10萬多元,均花費一空,但郭婦當時卻以為是孫子亂玩金飾,讓她一時找不到,而未深究;許男又在2017年12月間,發現郭婦將皮包放在自家門口的單車菜籃裡,便趁機偷走郭婦皮包內2萬多元現金以及證件、手機等,郭婦發現遭竊後報警,但並未懷疑是許男所為。

▲白牌車司機許志銘向女房東借錢遭拒,竟將其殺害棄屍。(圖/資料照)

由於許男因積欠銀行、地下錢莊債務等共80萬元無力償還,2017年12月18日上午他向郭婦借錢被拒,竟持鋁棒打郭婦後腦勺猛擊,見郭婦昏迷後,再拿車庫內的橡膠水管將她勒斃,把屍體藏在轎車後車廂,隨後闖進郭婦家搜刮5萬9000元,其中5萬元拿去還債,事後甚至還開著藏屍車四處載客,直到19日凌晨2點許,許男則開車前往台15線西濱公路南下約15.5公里處棄屍草叢,於20日上午才被人發現屍體。

刑事部分,一、二審均判許男無期徒刑,而郭婦家屬向許男提出1138萬餘元的民事求償,經法院審酌,判許男須賠償郭婦家屬財物損失、殯葬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共403萬餘元;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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