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偷情被抓包 「抓傷」自己反誣告遭性侵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前年,一名張姓女子(26歲)與陳姓男子偷情,當場被陳妻抓獲,被員警帶回偵訊,張女找來律師相談,在於律師談完話後,雙手卻出現一大片的抓傷傷痕,並反控遭陳男性侵;經處理員警指證,張女原本並無任何傷痕,因此被依相姦及誣告罪嫌起訴,法官審理後,將張女先依相姦罪判處6個月徒刑,而誣告案將再另案審理中。

▲張女與已婚男偷情被抓包,卻將自已抓傷反誣告遭性侵。(示意圖/攝影者Chiara Cremaschi, flickr CC License)

張女前年因與陳男偷情被逮,事後卻反控遭陳男以性愛影片威脅,逼與其發生性行為,經檢警調查,發現張女對性侵等重要情節,前後供述不一,並且在蒐證畫面中顯示,張女不僅沒有求救,反應亦不像是性侵被害者,當時的雙手手臂等處也未有任何傷痕或抓痕,直到事後要驗傷前才滿是抓傷,種種跡象顯示張女的指控很可疑。

新北地院審理時,處理警員也出面指證,張女被逮捕後,直到見過律師前,身上都好好的沒受傷,但與律師談完後,雙手就突然出現滿佈紅通通的傷痕,由於面積甚廣,整片紅的像跟過敏一樣,反而引起警員注意;當時警員還故意詢問張女:「怎麼剛在現場沒有,妳回來自己抓的嗎?」並諷刺說:「妳該不會是要說妳被人家脅迫的吧?」

法官審查後也不採信張女的辯詞,斥責張女犯罪不僅飾詞否認犯行,毫無悔意,甚至故意製造傷勢,誣指遭性侵,態度惡劣,先依相姦罪判處6個月徒刑,而誣告案將再另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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