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空!小三為人夫墮胎3次 吃官司還判賠30萬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新北市1名葉姓女子,先前與林姓已婚男子有染,兩人在三年內多次發生性行為,直到被林妻發現時,葉女仍氣燄高張,對方憤而提告並求償;葉女應訊時表示,她知道林男有老婆,但她後來也沒跟對方交往,不認為林妻有損害,但台中高分院認為,葉女罪證明確,判她必須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確定。

葉女表示,她坦承與林男多次發生性行為,但2014年被元配發現後,對方聲稱要將丈夫送給她,但她後來主動與林男斷絕往來,並未再相互糾纏,而且她是遭到林男引誘及脅迫,才會犯下通姦罪行,她還為了對方墮胎3次,現在經濟陷入困境,難以負擔龐大賠償費用。

刑事部分,台中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判葉女9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外,民事部分,一審法官判葉女必須賠償30萬元,她不服判決上訴,並認為自己也是受害者,對於元配求償不以為然。

對此,台中高分院則認為,葉女對於林妻婚姻所造成的破壞並無悔意,考量林妻精神遭受的痛苦,與葉女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條件,遂判葉女必須賠償30萬元確定。

OL、性感、性侵、做愛示意圖/pixabay

▲葉女與林男外遇並墮胎,還必須賠償元配3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