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父猥褻驚爆出5歲慘遭鄰居性侵 10年後巧遇逮惡狼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國中女學生,於2015年向學校老師透露遭父親猥褻摸胸,校方於是趕緊通報檢警,女學生於應訊時更驚爆出她5歲時還遭一名鄰居阿伯帶到鐵皮屋內性侵,沒想到去年北檢傳喚女學生出庭,女學生搭捷運到小南門站後,準備走到北檢時,10年前性侵她的阿伯騎著腳踏車正好與她擦身而過,她在開庭時便趕緊告知檢察官,檢警立刻調閱沿路監視器循線逮捕阿伯,並將他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

▲一名國中女學生遭父猥褻,卻驚爆出5歲慘遭鄰居性侵。(示意圖/資料照)

女學生因父母離異,從小和父親、阿嬤同住,家境並不好;某日女學生在學校因故受傷時,卻不願讓父親前來接她回家,老師察覺有異,經詢問之下女學生才透露多次遭父親強摸胸部猥褻,校方便立即通報檢警。

女學生應訊時,除了說明遭父親猥褻的情況,未料接著還爆出她在5歲時,有一天獨自在住家隔壁的鐵皮屋外撿石頭玩,突然一名鄰居阿伯聲稱要拿東西跟她交換她撿到的石頭,便將她帶到鐵皮屋內,將她的洋裝與內褲脫下,也脫下他自己的內褲,後來就把她抱到桌上,強壓在她身上性侵;由於當時的她還懵懂無知,並不知道自己受害,後來長大了她才明白當時的遭遇是性侵害,不過她並不知道性侵她的「阿伯」名字叫什麼,僅記得他的長相。

因為被告連名字都沒有,檢警起初偵辦時毫無頭緒,而且還是10年前發生的事件,5歲的記憶是否可靠亦是未知數,因此檢方決定,先讓台大醫院做心理衡鑑,鑑定女學生的記憶供述是否為真,在歷經近1年鑑定報告出爐,認為女學生說詞可信,去年北檢再傳喚女學生出庭,女學生前往北檢途中,竟巧遇當年性侵她的阿伯騎著腳踏車與她擦身而過;待開庭時,女學生便趕緊向檢察官告知,檢警立即調閱沿途監視器,經女學生指認比對後查出,這名阿伯就住在女學生舊家附近,讓全案終有所突破;但檢警偵訊時發現這名阿伯的智力較一般人低落,對於十餘年前的事根本說不清楚。

檢方認為,女學生說出本案時並非出於主動揭發,應無誣陷他人的理由,而醫院鑑定也認為女學生的記憶內容為真,因此認為女學生5歲時確實曾遭其性侵,於是將他依加重強制性交罪予以起訴;至於女學生的父親則因強制猥褻遭起訴,目前案件仍由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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