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1萬6支票失而復得遭索要1600 他貼文討拍反遭噓爆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上班族去年11月間不慎掉了一張1萬6千元的公司支票,被人撿走送到警局,沒想到隔了大半年,突然接到電話表示對方所要支票面額的十分之一做為報酬,讓他氣得將事發經過貼上臉書社團《爆怨公社》怒酸「好他X一個拾金不昧」,卻反遭網友批評「根本是不知感恩」。

原PO指出,去年11月間,在北市信義區不慎掉了一張印有公司名稱也有蓋禁背章,總數1萬6千元的支票,急忙通知客戶止付,在與公司會計說明此事,幫忙做後續處理,事隔2天後接到新店一間派出所打電話來通知有人撿到這張支票,已經送到警局,讓他歡天喜地的到派出所領回,並通知客戶已經找回支票。

原PO來到警局詢問警方能不能給他拾獲人的聯絡方式好讓他道謝時,警方卻因個資法,表示無法提供,只得請警員協助向拾獲人轉達感謝之意,未料,事隔半年,原PO再度接到警局電話,指稱拾獲人打到警局,要求要取得支票面額的十分之一,也就是1千6百元做為報酬,讓他氣得表示「我知道金額不多,但我真的覺得.......你妹的!最美的風景果然是人啊!!!#好他X一個拾金不昧」。

而原PO事後補充表示經詢問律師,根據中華民國民法第805條「有受領權之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得請求報酬,讓他不禁再度感嘆「真的好美的風景!!!」

貼文一出隨即引起網友熱議,有網友表示「直接支票撕一半給他」、「支票掛失重新開,反正有抬頭又有禁背。這樣子,他要那張廢紙50%都沒關係」、「有禁背也不能領啊 不是嗎」但也有網友認為原PO不知感恩,留言表示「這是本來就是他的權益阿」、「要懂的感謝了啦,不然你虧更多」、「拾獲者本來就可以有這個主張呀」

新台幣,紙鈔,錢,薪水,吃土,物價,窮,不用寫記者名

▲原PO上發經過貼上網後,反遭嗆不知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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