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再娶?老父被女兒逐出家門 不爽PO網公審洩個資遭判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施姓老翁,因妻子過世被兒女誤會想再娶,雙方又因溝通不良而誤解,去年底二女兒將他趕出門,施翁向陳、林兩友哭訴兒女不孝,結果家務事被PO上網公審,導致女兒不但個資外洩,還飽受網路霸凌之苦,整起事件鬧上法院,法官最後判決施翁及陳男應連帶賠償3萬元,另施父與林男連帶賠償5千元;刑事3人均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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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翁領走亡妻的保險費。(示意圖/Pixabay)

二女兒表示,母親在2016年10月底過世,爸爸不但未參加告別式的進塔儀式,在百日期間,竟還想要去相親,雙方因此常發生爭執,且爸爸已領走母親強制、意外險240萬,他們並沒有遺棄不照顧,請爸爸搬離家中,只是尊重他不想與女兒同住的意願。

施翁則說,妻子在世時,他們同住了21年,未送亡妻出殯,是考量習俗上,未亡人若送亡妻出殯,就表示要與亡妻「恩斷義絕」斷卻夫妻情分,女兒是因遺產、保險金與他意見不合,沒人願意扶養他,他只好找來看護照顧他生活起居,沒想到被兒女誤會他想再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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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翁稱,兒女誤會他想再娶。(示意圖/Pixabay)

施翁再說,二女兒同年年底,在住家外張貼公告,請他搬離住所及斷水、電、瓦斯的通知,讓他非常痛心,向陳、林姓兩名好友抱怨,才請他們幫忙公諸於世,要大家評評理。

陳、林兩位友人為了幫施翁出氣,在臉書《新竹爆料公社》上PO文,寫下「無情無義!這樣還配做人」、「比畜生都不如的敗類!」「4 個兒女為了區區幾百萬元理賠金額,竟然把老爸爸限日期趕出家門!天理何在?」等字句,此篇貼文還因此登上各大媒體,二女兒因而遭網路霸凌,一狀告上法院。

法官審理認為,陳男在臉書公開張貼施女其原名、年齡、婚姻狀況等個人資料,且用字遣詞已超越合理範疇,屬不法侵害他人名譽及隱私,違反《個資法》,遭判刑4個月,易科罰金12萬元。林男PO文雖然是對施翁遭兒女趕出家門之事表達意見,但用語過於偏激不堪,應負連帶賠償之責,判刑3月,易科罰金12萬。

而施翁公開父女不合家事及涉及私人隱私,再用網路傳播速度遠超過街談巷議,因此判施翁違反《個資法》及誹謗罪判刑6個月,目前正在上訴中。另外,施翁及陳男應連帶賠償3萬元;與林男連帶賠償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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