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被冠China須主動抗議?科技部:已放寬核銷規定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科技部103年明定,台灣學者論文若發表於國際期刊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國格有遭到矮化,或國家名稱被冠以「China」、「P.R.C」等情形,應主動抗議並要求更正,否則論文將不計入計畫主持人研究成果。近日科技部對此提出修正,放寬核銷規定,假使提出更正未果,依然同意核銷必要且不可退還的費用。不過,仍有學者對此規定表示不滿。

▲科技部長陳良基。(圖/中央社)

對於103年的規定,科技部近日已稍微修正部分內容,不料仍有學者表示不滿。他們認為國際期刊或國際研討會的主辦單位,若有中國人在其中,或者接受中國經費支助,絕對都是寫「中國台灣」,抗議無效。甚至有些期刊的辦公室就設在中國,或者由對岸主編的國際學術期刊具有高影響力,台灣許多教授投稿被刊登出來,都會被冠上China。學者認為學術成果就是學術成果,若沒有申訴就不承認研究成果,根本是「政治干預學術」。

▲學者表示只要國際期刊、研討會的編輯部或舉辦地點涉及中國,論文都會被冠上China。(圖/中央社)

對此科技部6日發出新聞稿澄清,表示最近所發出的修正,其重點在於「放寬核銷的規定」,亦即當事人如已提出更正申請,即使未獲主辦單位同意,導致論文無法發表,或當事人無法出席國際會議,其必要且不可退還之費用仍然可以核銷。科技部的一貫立場是鼓勵學術交流合作,相關處理原則一向與國際同步。

據《聯合報》報導,中研院社會研究所所長謝國雄便表示,就他所知,過去即使有發生抗議無效、造成費用的情況,政府也都會採從寬處理,如今明文規定,學者應該可以更放心。(編輯:林肇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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