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波及家人!前女友父被砍死 恐怖情人判12年6月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桃園市34歲的謝榮賓不滿女友提分手又避不見面,也不還他養的小狗,竟遷怒反對2人結婚的女友家人,去年在臉書嗆女友「叫你媽可以先去訂棺材了」,就帶著瓦斯桶、刀到女友家叫囂「要死大家一起死」,與女友父親、哥哥發生衝突,揮刀狠刺女友父親致死;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考量謝與家屬和解,今(14)日駁回上訴,依殺人罪判刑12年6月定讞。

謝榮賓,桃園,殺人,女友,父親,斷頸。潘千詩攝影

▲謝榮賓。(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影)

檢警調查,謝榮賓在交友軟體上結識王姓女子,交往後,王女發現謝脾氣暴躁,還有妨害自由、強盜、毒品等多項前科,2人發生多次爭吵後,王女提出分手並離開同居住處。謝想向王女追討交往期間給她的金錢及小狗,但王女避不見面,謝只能在臉書對她嗆聲,並到王女家的汽修廠騷擾,因王女長期離家,王家人根本不知發生什麼事,乾脆拉下門相應不理。

2017年10月2日,謝在臉書上與王女互罵,PO文嗆「叫你媽可以先去訂棺材了,等等太臨時難買」,再帶小瓦斯桶到王家要找王女理論,當時王父正與2子泡茶,謝打開瓦斯,拿出打火機威脅點火,王家父子3人衝出阻擋,在門口爆發衝突。謝不敵,左手被打到骨折,怒從背包裡抽出預藏的水果刀朝王父猛刺3刀,送醫不治。

謝榮賓,桃園,殺人,女友,父親,斷頸。翻攝畫面

▲警、消到兇殺命案現場救援、蒐證。(圖/翻攝畫面)

一審依恐嚇、殺人等罪,將謝男判13年6月,二審認為,恐嚇及殺人的犯行屬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只論處殺人罪,加上謝男與死者妻子達成和解,改判12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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