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兩次!自家性侵酒醉單親媽 單親爸遭判刑並賠錢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郭姓男子,先前加入《單親俱樂部》LINE群組後,與多名單親爸媽同遊台中市,晚上齊聚他家喝酒聊天,郭男卻趁機對其中1名單親媽性侵得逞;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被害女子再提民事求償,法官則判郭男必須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2015年10月3日,郭男與群組成員相約同遊台中市區,3女2男共5人吃完晚餐後,再一起到他台中住處喝酒聊天,隔天凌晨時分,其中1名單親媽因不勝酒力醉倒,郭男假意扶對方到2樓房間內休息,卻趁機脫掉對方衣褲後姓侵得逞,快天亮時又性侵第2次,被害女子不甘平白受辱,事後驗傷並提出告訴。

台中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郭男4年徒刑,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駁回其上訴;被害女子再提民事賠償,指出郭男不法侵害她身體及貞操權,造成她精神嚴重創傷,身心皆蒙受極大痛苦,請求精神慰撫金80萬元,;對此,民庭法官指出,根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被害女子可向台中地檢察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去年已給付她25萬元的賠償金,法官認為郭男必須賠償30萬元,扣掉補償金25萬元後,他還必須支付5萬元。

性侵,撿屍,喝醉,做愛,性愛,性行為,性交(示意圖/Pixabay)

▲郭男兩度性侵單親媽遭判4年徒刑並賠償3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