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錄高中女友裸體視訊 渣男不滿分手上傳臉書

記者楊忠翰/新竹報導

新竹縣1名林姓男子,先前與16歲的高二女友小敏(化名)交往,二人經常進行裸體視訊,未料林男竟趁機擷取裸體照片,後來兩人因故分手,林男竟駭進小敏臉書,不但散布其裸照,還直接公開個資,並留下「這人是婊子,想要讓她紅!」等字句,小敏因此接獲多名男子騷擾電話,甚至連學校師生都看過裸照,新竹地檢署遂依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起訴林男。

檢警調查,林男與小敏交往期間,多次利用手機進行裸體視訊,去年9月間,林男趁對方不知情之際,擷取小敏裸露胸部及下體等畫面,並將裸照儲存在電腦內;林男事後不滿小敏分手,今年1月間先傳LINE恐嚇,倘若小敏不接聽LINE電話,他就將裸照散布至臉書各大社團、網路及電視媒體等媒介,導致小敏心生畏懼。

今年3月間,林男輸入帳號密碼後入侵小敏臉書,並於數個臉書社團留言「誰想了解我,想認識我的呢?歡迎密我唷!保證給你大大驚喜!」等字句,多名男網友看到留言私訊後,林男便將手上的20張裸照,全數傳給陌生男子欣賞,林男還在裸照上面註明小敏的年齡、學校、手機號碼、聯絡方式等個人資料,並對網友表示:「這人是婊子、想要讓她紅!」;小敏接連接獲多名陌生男子欲加LINE好友,就連學校老師及同學都發現臉書上面的裸照,主動報案才查出是林男所為。

檢方認為,林男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秘密、恐嚇、妨害電腦使用、妨害風化、誹謗及個資法等多項罪名,全案依法提起公訴。

偷拍、裸照、性侵、情色、性愛(示意圖)/pixabay

▲林男擷取女友裸體視訊畫面,事後不滿分手散布裸照遭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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