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童父及女友限制住居 檢發「緊急家庭保護令」

記者陳啓明/新竹報導

新竹市一名3歲男童疑似遭虐案,目前該名男童已經帶到醫院驗傷,隨後連同其哥哥暫時交由生母照顧三天,之後才會轉由有監護權的生父家人照顧。男童的父親及其女友經檢察官訊問後,依家庭暴力防制法第31條規定對其父及父之女友核發緊急家庭保護令,並限制住居。

新竹,虐童,抓屎,糞便,暴瘦(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男童父親與其女友經檢察官訊問後,限制住居。(圖/資料畫面)

新竹地檢署今表示,昨天已有兒童保護小組成員會同新竹市社會處人員前往現場處理,確認3歲兒童處於照顧失當之情況,由於男童監護人父親當時因工作並不在該住處,故先由社工人員將該名兒童帶往台大醫院新竹分院進行相關治療及傷害鑑別後,予以緊急安置。

昨天男童父親及當時在場同居人至警察局制作筆錄後,今天接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檢察官依家庭暴力防制法第31條規定對其父及父之女友核發「緊急家庭保護令」,並諭知限制住居。地檢署也呼籲網民理性冷靜判斷事實發生的原因,不要胡亂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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