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過一劫!烘焙坊百萬罰單被撤銷 全因勞工局未詳列罪名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間永采烘焙坊,去年3月間因違反勞基法溢扣工資、未給付加班費等規定,遭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裁罰100萬元,永采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市府處分書並未詳列各項違規行為,分別按照證據進行裁罰,證據、事實認定及理由等說明亦不完備,認定為違法處分,因此撤銷原處分,勞工局必須另外做出適當處分。

永采烘焙坊罰單-圖/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開出的100萬元罰單。(圖/資料照)

據了解,去年3月間,永采烘培坊與實習生爆發勞資糾紛,台中市勞工局派員稽查時發現,業者涉溢扣工資、未給付加班費、超時工作、員工連續出勤及未給付國定假日加倍工資等違規事項,遂開立1張100萬元罰單,要求業者檢討改進。

永采烘焙坊先向市府提出訴願遭駁回後,改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指出原處分書並未針對各項違規行為的具體事實,例如時間、工時、工資金額等予以敘明,而且違規事項之罰鍰亦未逐一列出,僅籠統寫下「共計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等字句,因此請求撤銷原處分。

永采負責人彭文潞庭訊時表示,5年前她從美國學成返台,並在父母資助下首次創業,旗下員工僅7、8人,屬於小本經營的商家,由於她對勞動法規不甚熟悉,才會被控違反《勞基法》;她還表示,當初資本額僅20萬元,卻被裁處罰鍰100萬元,不但是資本額5倍,遠超出她所能負擔,裁罰金額明顯已違背比例原則及社會經驗法則,並導致她因此關門歇業。

▲永采烘焙坊爆發勞資糾紛後已關門歇業。(圖/資料照)

法官認為,台中市府確實只在主旨欄寫下「共計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等字句,並未詳列具體違規事項,明顯違反行政罰法;儘管勞工局在審理過程中指出,自2012年迄今,他們已受理6件永采的勞資爭議調解案,顯示永采有多次違法紀錄,卻一直沒有積極改善之誠意,勞工局才依法重罰100萬元,但是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處分瑕疵無法在訴願程序中補正,因此撤銷原處分,要求台中市勞工局另行處分。

另外,廖姓廚師等4人原本薪資為2萬1千元至4萬元不等,卻被永采全部低報投保薪資為20008元,藉此減少勞、健保費用之支出,檢察官依詐欺罪起訴彭女,目前她正與勞方進行和解,不過雙方對賠償金額有歧見,因此仍在協商中。

▲廖姓廚師等人仍在與永采進行協商。(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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