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我要猛X你」逼女幫DIY 超噁慣竊連玩偶熊也不放過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超噁!新北市一名李姓慣竊除犯下多起竊案,甚至在行竊後,將女性內褲套在玩偶熊雙腿間並射精在玩偶上,另外更曾在被害女子機車上,掛上沾滿精液的女性內褲並留下「我要瘋狂的猛幹你」的恐嚇紙條;而去年2月份,李男又在五股微風運河猥褻一名女子強逼打手槍,新北地院今依加重強制猥褻、恐嚇、竊盜等罪判他6年3月徒刑,其中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悉,53歲李姓男子,2002年時曾闖入一名女子住處,不但竊走鑽戒、金項鍊等首飾後,還將一件女用內褲套在玩偶熊雙腿間,在用美工刀割開玩偶胯下,射精在玩偶上,但由於此案已超過追訴權時效,檢方只能不起訴;而2013年4月間,李男隨機在蘆洲區長榮路上一部機車,掛上一條沾有精液的女用內褲,更留下「我要瘋狂的猛幹你」等語的恐嚇字條,更在機車車身上隨意塗鴉。

而去年2月11日深夜11時許,李男在五股區微風運河停車場附近釣魚時,見到女子花花(化名)走到流動廁所如廁,一時起色心,趁機尾隨到廁所旁並趁花花開門之際,持水果刀抵住她頸部,強迫花花替他打手槍,更伸手撫摸花花下體得逞。

儘管檢警在案發現場採集到李男DNA,但因比對不出可疑嫌犯而讓始終找不到兇嫌,直到去年10月間,李男連續犯下4起竊案遭警方逮捕,並採集DNA送驗比對後,才查出李男犯行,一併將他起訴,新北地院今依加重強制猥褻、恐嚇、竊盜等罪,判他6年3月徒刑,其中5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新北地院外觀(楊忠翰攝)

▲新北地院依加重猥褻等罪起訴李男。(資料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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