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電迸出火花?離婚女曖昧已婚男鄰居 正宮火大要她好看

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離婚獨居的黃姓女子,因常請已婚鄰居鄭男道家裡幫忙修水電等,2人因此發展出婚外情,還一起開車到苗栗遊玩,雖然黃女十分謹慎,每次下車前都會帶走垃圾、水瓶,避免被驗出DNA,不過姦情卻躲不過行車記錄器錄,2人的曖昧對話通通都被錄下,鄭妻認為錄音對話內容可疑,氣得向法院提告黃女侵害其配偶權,並要求民事賠償。台南地院判黃女須賠6萬元精神慰撫金,此案經台南地院簡易庭上訴到地院民事庭,判決確定、不得上訴。

-外遇-上床-性愛-偷吃-人妻-▲圖/攝影者Chiara Cremaschi, flickr CC License(https://www.flickr.com/photos/hervoices/4678826676/)

▲法官認為黃女與鄭男已超過一般朋友交往分際。(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鄭妻向法官控訴,她與丈夫結婚多年,且子女都已成年,夫妻感情尚稱融洽,2、3年前,離婚的黃女搬到她家隔壁獨居,之後就常藉口找鄭男到她家中幫忙修水電等等,黃女還曾對她表示「妳丈夫人真是好老公、好爸爸」。去年年初,鄭妻發現丈夫有行為怪異,出門還會刻意打扮,2017年5月母親節當天,鄭妻發現丈夫出門沒回家,後來調閱行車記錄器,發現丈夫當天竟是開車載黃女到苗栗出遊。黃女還說「我帶走垃圾,那罐水也要帶走,等一下把我驗DNA我就…」。

鄭妻驚覺黃女與丈夫關係匪淺,認為對方侵害其配偶權,向黃女提出民事求償。黃女則是否認與鄭男有婚外情,宣稱是因為鄭妻個性多疑,為避免誤會,才告訴鄭男別讓鄭妻知道2人出遊。台南地院根據行車記錄器錄音內容,認定鄭男與黃女對話情節曖昧,還刻意隱瞞鄭妻有關兩人出遊情事,可已逾越一般朋友往來分際,判黃女須賠6萬元精神慰撫金。此案經台南地院簡易庭上訴到地院民事庭,判決確定、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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