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掰了!經濟部承諾:2個月內廢止環評

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深澳燃煤電廠更新擴建環差案自3月通過環評以來,民間反彈聲浪不斷,如今大選前,行政院長賴清德宣布停建,環保團體依然憂喜參半。由於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沒有老舊環評案的退場機制,環團擔心「廢深澳」恐淪為口號,在相關環差報告尚未撤銷前,都有可能讓深澳死灰復燃。對此,經濟部長沈榮津今(15)備詢承諾,將廢止深澳電廠的環評結論。

立院衛環委員會今邀請經濟部、環保署等部會,進行深澳電廠、及觀塘第3天然氣接收站的環差相關報告。對於日前賴清德宣布停建深澳電廠,藍委紛提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廢止原核定的投資計畫可行性,環保署並依法廢止環評審查結論。

▲經濟部長沈榮津(右)承諾2個月內廢止深澳環評報告。(圖/中央社)

對此,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環保署無法廢止,必須由開發單位(台電)或者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提出撤銷環評結論等申請才行。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則說,賴院長宣布停止開發深澳電廠,經濟部與台電將會依照賴揆承諾,都不會再進行相關程序,「會依照院長在立院的承諾,忠實履行。」

不過,藍委王育敏質疑,哪一天院長又指示要開始開發,是否就復建了?完全沒有專業原則及標準可以依循。李君禮隨即回應,賴揆在立院的正式承諾,會納入會議紀錄。王育敏反諷,賴清德在10月2日也曾表示深澳電廠非建不可,「經濟部能保證未來不會因為缺電而再重啟深澳?」

雙方僵持不下,環保署和能源局不願輕易承諾,隨後衛環委員會宣布休息,要求經濟部長沈榮津親自裁決。沈榮津到場後與幕僚協調,並詢問環保署意見後,隨即同意立委要求,表示在收到台電停止申設深澳電廠之申請後,於2周內廢止原投資計畫可行性研究,再指示台電檢具不開發理由送經濟部,由環保署依法公告廢止環評審查結論,所有程序將在2個月內完成。

李君禮稍後解釋:「這是指廢止深澳電廠的環評。」不只3月14日通過的環差案要撤銷,連2006年通過的環評結論也將廢止,簡言之,停止所有深澳電廠開發案之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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