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道落差她踩空!竟害妙齡女終身不能穿「高跟鞋」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妙齡女子,2年前步行經過永和區保福路和保安路口的殘障坡道,因坡道有階段落差,害她踩空摔傷,治療後,左腳留有永久性傷疤,也終身無法再穿高跟鞋,她向施工的新北市政府養工處求償卻被拒絕,怒提告國賠;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女子傷勢與坡道設計有相當因果關係,判新北市養工處需賠償30餘萬元。

高跟鞋,腳,女鞋,小腿(圖/Pixabay)

▲詹女因踩空受傷,竟害她終身不能穿高跟鞋。(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受傷的詹女興訟害她摔傷的殘障坡道與附近其他坡道不同,除了坡道,還有類似階梯的高低落差,但設計未用顏色區別標示,害她無法察覺,導致踩空受傷。

而詹女受傷後因須用詹女左腳因為摔傷須用鋼板、石膏固定慢慢復原,行走必須靠ㄇ字型助行器,無法工作,而意外留下的永久性傷疤,短於腳踝的褲裙或涼鞋都遮掩不了,也不便再穿高跟鞋,因此求償45萬7621元的醫療費、看護費、停業損失和精神撫慰金。

法院調查,發生意外的殘障坡道沿著騎樓順勢而下連接人行道,而坡道及周邊騎樓和人行道都是用磨石子材質鋪設,使得鄰近坡道的高低落差不易察覺,行人極有可能因未注意其中隱藏高低落差而跌倒受傷,認為詹女傷勢與坡道設計有相當因果關係,考量詹女損失後,判養工處應賠償30萬16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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