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赴約唱K險遭2狼友聯手性侵 服務生巧進門得救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游姓男子邀約女性友人小君(化名)及李姓男友人一同到KTV歡唱,未料酒酣耳熱之際,游、李2人竟企圖聯手將小君強拖進包廂廁所內性侵,小君奮力抵抗緊抓著門框不放,而服務員剛好進入才讓2男犯行未遂,小君便趁隙逃脫向警方報案,事後小君並傳訊息痛批游男一頓,游男隨即回覆「我會好好檢討」;新北地檢署將游、李2人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嫌起訴。

▲女子赴友人之約去唱KTV,卻險遭友人及其同伴聯手企圖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起訴指出,33歲的游男於今年4月6日晚間,邀約小君及32歲的李男一起到新北市板橋區的錢櫃KTV歡唱飲酒,直到隔日凌晨3時許,游男突然向小君伸出狼爪,撫摸其胸部並強吻對方,小君嚇得欲奪門而出,卻遭李男從後方將她抱住,還對其上下其手,更試圖將她強行拖進廁所內,小君拚命反抗,並緊抓著廁所的門框不放,此時游男見小君手抓門框無從反抗下,竟再度撫摸她胸部,甚至隔著衣褲以手指戳其下體處,所幸此時正好服務生敲門進入包廂,2人才趕緊停手,小君便趁此機逃離並向警方報案。

游男到案後辯稱,當時是因與小君坐得太近,才會不小心觸碰到她的胸部,是小君的防備心太強,才誤認為他想要性侵;而李男則辯稱,當時是小君喝酒醉站不穩,他是為了攙扶她才不小心摟了她的腰,並不慎觸部到她胸部,並無性侵意圖,隨後他因身體不適去廁所,等他出來時小君便已離開,並不清楚游男和小君有何糾紛。

事後小君曾傳訊怒斥游男,表示「你不阻止你朋友,還兩個一起要把我拉進廁所」、「你們要把我拖進廁所又上下其手,還強吻我」、「我現在閉上眼睛就想到你們把我拖進廁所上下其手還強吻我」等語,游男也不斷向小君回訊道歉,並稱「我會好好檢討」等;檢方認為被害人小君通過測謊,其證述內容可供佐證,反而是游、李2人拒絕測謊,故2人之辯詞不予採信,且2人在撫摸女子下體時,還以手指強戳,認定其行為已不只是猥褻,而是已著手性交,2人是因服務生進入包廂才停止,因此將2人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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