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魔人」遇堵車暴怒 持球棒當員警面打死砸車男

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28歲男子黃騰羿前年開車行經桃園市同安街時,遇到一名36歲的楊姓男子因情緒失控,在大街上沿途砸車,警方為攔阻而將道路淨空,進行暫時性交通管制,黃男不滿楊男失控打警察,還耽擱他的時間,氣得持金屬球棒朝楊男頭部多次重擊,導致楊男傷重不治;桃園地院認為黃男「正義魔人」的行為已涉殺人罪,將他重判17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黃男不滿砸車男滋事又想打警察,還耽擱他的時間,氣得拿球棒痛毆對方。(圖/資料照)

判決指出,楊男於105年7月9日下午4時許,因情緒失控持鐵棒沿途砸毀停在路邊的車輛,警方獲報前往,隨即將道路淨空並進行管制,試圖要將楊男制伏,卻導致後方車輛堵塞,黃男不滿受困車陣動彈不得,於是便持金屬球棒下車,楊男見狀一度高舉手中的鐵棒,黃男則立即持球棒朝楊男連續攻擊,楊男因而倒地,員警見狀上前制止,但黃男仍不罷手,事後楊男經醫院急救一週後因傷重不治。

庭訊時,黃男表示無殺人犯意,辯稱是因看到楊男砸車還想打警察,才持球棒下車,而當時因楊男也揮棒與他對峙,才一時脾氣上來就打他;黃男的委任律師則表示,黃男的行為是為了要阻卻違法,且面對楊男持鐵棒揮擊,黃男也算是正當防衛。

員警證稱,楊男當時在路上滋擾,因不聽勸阻,他們便在現場戒護,沒想到黃男突然持球棒衝出,朝楊男頭部猛擊,還來不及制止,楊男就已被打倒。而目擊者的黃姓男子也證稱,看到當時黃男重擊楊男的後腦正中間,非常大力,聲音非常響亮,心想這麼大聲一定會出事。

法官認為警方當時已介入處理,黃男並無阻卻違法的必要,也難認行為屬正當防衛,加上黃男被員警制止時仍未罷手,顯見黃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故不採信黃男說詞,且至今也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將黃男依殺人罪判處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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