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殺柯文哲判有罪 李明彥真的跑去K勞動局長賴香伶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中油派遣工李明彥10月底持鋼筋打傷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後遭羈押,不過,李男曾在去年9月間持水果刀到市政府揚言,要殺害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年1月又在賴香伶的臉書留言「殺柯文哲、殺法官、殺公務員」,一審依恐嚇公眾罪判處2月,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28)日上午再開庭,李男在法庭上大聲闡述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嘶吼「人民在吶喊」。全案將於12月12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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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勞工運動的李明彥因在臉書嗆殺柯文哲,遭判2月,高院28日開庭,提訊李明彥出庭。(圖/翻攝畫面)

今天開庭時,李明彥提出盧梭的社會契約論,稱這是社會重要的基石,當國家濫用權力就叫國家暴力,而不是「公權力」;李明彥更抱怨,官員、媒體、民意主流都不關心勞工議題,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人,人民吶喊、申訴都沒人理會。還押看守所時,李明彥大喊,若在選舉前他掀開這些弊案,柯文哲一定會落選。

41歲、歷史研究所肄業的李明彥,曾是中油派遣工,從事勞工運動,作風激進;2017年1月31日,李男在賴香伶臉書張貼「殺柯文哲,殺公務員,我要拿刀殺柯文哲」等激進言論。台北市刑大獲報後,循線逮補李男,經檢方偵辦後起訴。

儘管李男辯稱,是替受害勞工檢舉勞動官員勞檢作假弊案被吃案,向司法機關告發也被吃案,覺得被行政、司法體系迫害,才用這種方式挑戰「司法的邪惡」,讓社會正視受迫害者從未受到公平正義對待的事實。士院認為,李男以宣稱殺害人的方式尋求社會關注,對社會秩序、公眾自身安全造成危險,犯後仍狡辯,揚言若獲判有罪,會去揍政府官員,因此將他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未料,李明彥10月底又持鋼筋闖入台北市勞動局長辦公室,打傷賴香伶而遭羈押。

李明彥臉書

▲從事勞工運動的李明彥嗆殺柯文哲後,10月底又跑到勞動局打傷賴香伶而被收押。(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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