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是傷!愛的小手抽打身體 母放任同居人虐兒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劉姓婦人,3年前未婚生子後,帶著小孩與曾姓男子同居,一家三口在外租屋,今年初鄰居無意間發現,幼兒餓成皮包骨,身上還有多處傷痕,甚至腳上出現燙傷,渾身散發惡臭,懷疑小孩受虐嚴重,遂通報社會局前來處理,並向法院聲請停止親權。

法官遂請家事調查官前往訪視,但劉婦及其同居人早已搬離,警方隨即協助查訪,最後在汽車旅館找到一家三口,社工清查時發現,劉婦明顯精神不濟,講話時語意不清,她從廁所步出時,還必須扶牆站立,十多分鐘才能爬上床,另外曾男全身刺青,身體看來十分虛弱,3歲幼兒則是滿地亂爬,大聲哭鬧沒人理會,而且頭、臉和手腳均有傷,警方甚至在房間內搜出毒品。

劉婦及曾男庭訊時均坦承吸毒,至於3歲兒子身上的傷,劉婦則表示,曾男在情緒不佳或精神不濟時,每當遇到兒子哭鬧,他會用香菸燙小孩四肢,或以「愛的小手」抽打身體,但劉婦也說,她想將孩子留在身邊。

法官認為,劉婦並正當工作,還長期吸毒成癮,同居人亦有虐兒紀錄,孩子跟著她會有風險,儘管幼兒外祖父已過世,外祖母也因案服刑中,全家無人能妥善照養小孩,因此認定劉婦及其家族無法提供幼兒穩定的生長環境,裁定停止親權,交由桃園市府監護。

▲曾姓同居人持愛的小手抽打劉婦兒子的身體。(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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