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酒醉遭男同學性侵 完事後還通知她男友抱回

記者陳怡靜/台南報導

一名就讀台南某大學的女學生小滋(化名)因與男友吵架後情緒低落,於是找蔡姓男同學訴苦,小滋到蔡男宿舍後一起飲酒談心,未料小滋喝了2杯萊姆酒後便醉倒,蔡男竟趁機脫掉她衣物性侵得逞,事後蔡男還通知小滋男友前來將她抱回去;台南地院將蔡男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4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女大生與男友吵架後找男同學訴苦,卻因喝醉遭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蔡男與小滋為同班同學,都住在校外一棟外租的學生宿舍,小滋於前年11月某日凌晨1時許,因與男友吵架後心情不好,便去找住在同棟的蔡男訴苦,2人在蔡男房間內一起喝萊姆酒聊天,但小滋喝了2杯後就已醉得不醒人事,蔡男見狀竟脫去她的衣物並性侵得逞。

蔡男到案後辯稱,與小滋喝酒後有發生性關係,但並非乘機性侵,而是小滋喝酒後自己主動擁抱並親吻他,甚至還摸他的生殖器,在小滋要求下戴上保險套與其發生性關係,事後小滋還要他傳LINE訊息給她男友,要男友前來將酒醉的她帶回寢室,小滋男友與友人後來得知此事,還群聚到他房間要求寫切結書跟道歉。

小滋指控,當在蔡男房內喝完2杯酒後就醉倒蔡男的床上,醒來時她發現2人全身赤裸躺在床上,她隨即質問蔡男2人發生什麼事?蔡男直接回她「我們就做了啊」,她穿好衣服後仍感到頭暈無力,而繼續在床上昏睡,接著再醒來的時候就已經在自己的房間內,她並沒有同意與蔡男發生性關係,也不知道是男友將她抱回房內的。

法官審理時,發現小滋曾在案發當天中午傳LINE質問蔡男「怎麼可以趁人之危,我根本沒有意識,我好生氣、本來超信任你的,沒想到你居然這麼對我!我再也不喝酒了!我根本不記得,真的會昏倒」等語,法官認定小滋在案發時已經酒醉,且意識模糊,並不知抗拒蔡男的侵犯行為,蔡男確實有對其乘機性交,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蔡男3年4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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