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砒霜」胡椒粉3人無罪定讞 檢察總長翻案成功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中市「誼興」貿易的老闆林中柱,向化工公司購入「工業用」碳酸鎂,賣給彰化縣「進興」製粉廠的謝仁貴、謝明吉堂兄弟添加在胡椒粉中,被檢驗出含砷(砒霜)超標,雖然林男3人均遭起訴,但最後卻獲判無罪確定。檢察總長不服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加入非人可食用的食品添加物屬違法,今(11)日撤銷歷審判決,但效力不及於林男等人的無罪判決。

檢方指控,林中柱、謝仁貴、謝明吉均知允成化工為化學原料製造公司,並非食品製造業者,所製造鹽基性碳酸鎂屬工業用,不可添加於食品內。林中柱竟向允成化工進貨,然後轉賣給謝仁貴、謝明吉添加入雙喜、佛祖、彌勒佛、五香蒸肉粉等牌的胡椒粉。自2013年6月開始製造,2014年11月遭彰化縣衛生局查獲。

▲工業用碳酸鎂摻入胡椒粉中賣給人食用。(圖/資料照片)

歷審均判林男等3人無罪,今年8月間最高法院雖認為,歷審認定有誤,但因受限於速審法規定,只能駁回上訴,全案無罪確定,檢察總長不服確定判決結果,提起非常上訴。

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主張,不能給人食用的工業用碳酸鎂,當然不能添加在食品內,最高法院也認同非常上訴的主張,認為原判決及一審判決有誤,因此撤銷確定判決的理由,但因非常上訴的不利益不能及於被告,撤銷的效力因此不及於被告,林男等3人仍獲無罪確定。

▲允成化工販售的碳酸鎂包裝上印有「禁止用於食品」。(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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