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同事綑綁人妻封嘴性侵 害懷孕生子被迫離婚

記者陳怡靜/台中報導

林姓男子和一名已婚女同事小婷(化名),於6年前投宿南投一間民宿時,林男竟趁深夜闖入小婷房內,並以繩索綑綁其手腳,還用膠帶貼嘴,將她性侵得逞,事後害小婷因此懷孕產子,落得離婚收場;林男到案後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並指小婷所提出他透過臉書道歉的訊息,內容錯字連篇,沒有正確選字,與他平常使用習慣不同,但經法官調閱發文IP,當庭打臉林男,最高法院將林男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

▲人妻與男同事在外投宿時遭綑綁性侵,事後還因此懷孕生子,落得離婚收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林男和女同事小婷原本交情甚好,於2012年11月17日下午5時許,2人下班後一同前往南投去找林男的女友,當晚並投宿南投一家民宿分睡2間房,晚間林男藉口要送飲料到小婷房間遭到拒絕時,林男竟強行撞開房門,並用預先準備好的童軍繩將小婷的手腳綑綁起來,再以膠帶貼住嘴巴,接著將她性侵得逞;事後林男恐嚇小婷不得張揚,否則要讓全世界看到她的醜態,小婷因此隱忍下來,未料幾個月發現自己因此懷孕,迫不得已才向丈夫透露實情,並向警方報案,但事後丈夫便對她冷言冷語,最終落得離婚收場,小婷還因此罹患創傷症候群與憂鬱症。

庭訊時,林男堅稱雙方是合意性交,遭小婷當庭激動駁斥,泣訴:「我那時很大聲喊叫都沒有人聽到,他撕破我的褲子,直接從後面…不知過了多久,我覺得很久…」等。

小婷報案後,林男曾透過臉書即時通向小婷坦承犯行,並不斷向她道歉,希望她能撤告,林男表示「我也沒友對妳很過分就之是意外兒以」(我也沒有對妳很過份,就只是意外而已)、「珍得不是故意的如果妳娜時有配合就不會者樣了妳珍得很票亮我忍不住我珍得對不起妳」(真的不是故意的,如果妳那時有配合就不會這樣了,妳真的很漂亮,我忍不住,我真的對不起妳)等語。

小婷則怒批林男都事先預備好童軍繩等作案工具,明顯是預謀犯案,堅絕不撤告,對林男痛罵「都綁著我強暴我了叫沒有很過份」、「我不要你就可以綁住我強暴我嗎?你當我們女人是什麼!」等。

林男卻因此翻臉回嗆「究說不事故意的了綁妳也沒有辦法得我們就蒜沒關係妳也聲過小孩了幼不事第一次莊什麼好好得跟妳說妳逍張起來了。」(就說不是故意的了,綁妳也沒有辦法的,我們就算沒關係,妳也生過小孩了,又不是第一次裝什麼,好好得跟妳說,妳囂張起來了)等語。

由於案件事隔半年,這些對話也成為關鍵證據,但林男卻主張這些對話訊息錯字連篇,都沒有正確選字,與他平時打字習慣不同,並透過律師提出自己和蔣姓女友的平時對話、案發時手機失竊紀錄、臉書帳號活動日期等資料,企圖證明這些對話訊息並非他發送,反指是小婷由愛生恨,企圖變造紀錄誣衊他。

一審法官審酌,認定林男犯行明確,且無論對話訊息沒正確選字、臉書帳號活動日期、甚至手機失竊,事先疑已有計畫脫罪,故對林男的辯詞不予採信,因此將他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8月徒刑。

林男不服上訴二審,仍主張小婷所提出的臉書道歉訊息,是他的手機被盜而遭人捏造,二審為求謹慎,遂委請法務部透過司法互助協定,向臉書的美國總公司調閱林男和女方個人網頁等相關紀錄,經比對上網的IP位址記錄,當場拆穿林男的辯詞;二審認為小婷因此事件罹患壓力創傷症候群病症,精神狀況已嚴重受創,在二審雖沒正確回憶部分細節,但仍維持一審判決;而最高院也駁回林男上訴,維持原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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