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逃脫客「遣返費」該由接地社埋單?業者:是不公平條款

記者蕭筠/台北報導

5越南團共153人以「觀宏專案」入境來台,卻驚傳152旅客全落跑失蹤,僅剩領隊1人,成歷年最大「假觀光、真偷渡」案件。對此,交通部觀光局也立即通報外交部,停止受理、審核越南申請簽證案件,並積極查處逃脫旅客,其中,針對觀光局指在台接地設社須扛逃脫客之「遣返費」一要求,城市大學觀光系助理教授李奇嶽直言:「是不公平條款且有修正必要!」認為關於簽證核發旅行社也無能為力,再加上這次逃脫案疑是集團背後操控,無奈嘆旅行社也是受害者之一。

▲城市大學觀光系助理教授李奇嶽。(圖/記者蕭筠攝影)

「觀宏專案」為外交部實施新南向政策,主要針對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提供來台觀光簽證便捷措施,越南民眾可透過觀光局指定旅行社團體旅遊或企業贊助之獎勵旅遊團(5人以上)申請電子簽證來台,原則發給單次入境、停留期限最長14天之停留簽證,實施短短3年時間僅有零星逃脫案件,約150人,其中,針對「觀宏專案」作業規範之保證與管制細項說明,「 團員如逾期未歸,國內接待旅行社應負擔強制出國及收容期間之必要費用」一要求也浮出檯面備受爭議。

對城市大學觀光系助理教授李奇嶽直言:「是不公平條款有修正必要!」他指出陸客來台簽證及觀宏專案簽證,台灣地接旅行社為了接團都須簽下保證責任,若發生行方不明脫逃事件,陸客部分跑1人罰10萬;觀宏專案則需負擔遣返費用,舉例該案為例,1人越南單程機票約5000元至8000元,152人可是上百萬費用,無奈嘆:「旅行社是沒有能力管理的受害者,再加上簽證核發旅行社是無能為力也不應負責的!」認為這點要求實在有修正必要。

李奇嶽也表示越南逃脫案明顯是「典型人蛇集團有系統的計畫」,早年台灣赴美也發生過類似案例,強調加強外籍旅客的管理、取締刻不容緩,針對國際人蛇集團掌控,外事警察與移民署專勤大隊人力、物力皆不足,認為現行的外事管理必須投入更多資源,對至於逃脫旅客及查獲人蛇集團的罰則與的則可考慮提高,而非加諸在旅行業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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