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門夢碎!華南王子、新光公主離婚案 二審逆轉判准了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華南金控第三代長子林知延(48歲)與新光金控公主吳欣盈(39歲)7年前結婚,當時被譽為「世紀婚禮」,不料婚後2年多傳出婚變,吳女指控丈夫唆使他人在她座車偷裝GPS,訴請離婚並反控林男涉妨害秘密罪,案經3年審理,一審法官判不准離婚,上訴高等法院結果大逆轉,今改判准離婚,仍可上訴。

新光金大公主吳欣盈因遭徵信業者跟監,怒告華南銀副董事長林知延妨害祕密,且揚言絕不撤告。

▲吳欣盈與林知延結婚3年,雙方撕破臉。(圖/翻攝網路)

林知延現為華南銀行副董,是板橋林家第8代,吳欣盈則擔任新光人壽副總經理,是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長女,2人愛情長跑逾10年,2人在2011年結婚,婚姻維持不到3年就出現裂痕。

2013年7月,林男以女方外遇為由,對吳女提出民事離婚訴訟,並委託徵信社調查,吳女發現座車被偷裝GPS定位後,懷疑是林家為掌握她行蹤所為,透過娘家新光保全搜證,查出是林男對她監控,一狀告上法院。

林男辯稱,他當時是懷疑吳女的司機涉嫌吸毒,為了保護吳女人身安全,才會請徵信業者對司機進行調查,並不是要跟監吳女,主張吳女拒絕撤回告訴,讓他被判刑,是擴大婚姻失和的原因。

一審法官認為,林男明知在吳女車上裝設GPS可能觸法,卻仍僱徵信業者裝設GPS,吳女發現後,為了保護隱私權而依法對林男提起告訴,是行使正當權利,不能說吳女沒有撤告,就要為婚姻關係惡化負責;再加上林男無法舉證吳女外遇,法官審酌後,認定林男要負較多責任,因此不允准離婚訴求;林男不服上訴高院,高院今改判准2人離婚,且一、二審訴訟費用皆由吳女負擔。至於妨害秘密案,高院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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