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圓惡爸引眾怒 律師曝體制弱點:公權力沒轍因為「它」!

記者張硯卿、吳承斌/台北報導

家暴父的行為引發眾怒,不只館長開直播痛批人神共憤,因為法律罰太輕,很想動手打人!許多藝人還有政治人物也紛紛開罵,直說這樣還算是個人嗎?立委黃國昌,也呼籲各界支持修刑法,加重刑責,因為目前如果受害者是輕傷,施暴者最多被關三年,許多案例甚至只有役科罰金,根本罰不怕!

▲圖/翻攝自飆悍YouTube

館長陳之漢:「連我們都想要動手去打你你知道嗎?把小孩打到送醫院,你這樣還算一個人嗎?你算畜生嗎?這種人真的欠修理。」

館長想打的,就是沒吃到辣就暴打孩子的家暴父,義憤填膺的不只他,為人母的藝人曾雅蘭痛罵他根本是人渣,Kimiko也說看影片氣到發抖,心都要碎了,曹西平更是怒罵沒吃辣椒會死嗎?

▲圖/翻攝自飆悍YouTube

館長陳之漢:「不用霹靂手段怎顯菩薩心腸?連佛要阻止惡都要以暴制暴,這是必要之惡,不是鼓勵以暴制暴,但是法律太慢,這種人神共憤的事情要等到什麼時候?立委可不可以?法律要改。」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這個我們叫做人神共憤啦!但是我們還是覺得,大家循著正常的管道。」

同樣氣憤還是要呼籲大家別動用私刑,宅神朱學恆感嘆,不知道從何時開始,私刑正義已經變成我們能看到的唯一Happy Ending。

▲立委黃國昌痛批太可惡。

其實立委黃國昌也痛批真的是太可惡,強化兒少保護體系刻不容緩,喊話要大家共同支持,修正刑法286條凌虐幼童罪,擴大保護年齡從16歲變成18歲,對施暴者加重刑責。

▲施虐者時常只被判刑4個月左右。

因為根據刑法,如果家暴受害者是輕傷,只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實務上,其實施虐者時常只被判刑4個月左右,還可以易科罰金,根本不會被關,也因此很多人罰不怕,成為累犯。

律師劉韋廷:「加重刑責當然短時間有警惕效果,但長時間的問題是很多人施暴後得到原諒,被虐的又撤掉,這部分公權力就管不到,不然現在如果報案,其實警方通報相關單位的速度是很快的。」

館長陳之漢:「不要以為法律對你沒輒,沒有輒就換社會每個人都可以對你動手。」

家暴事件層出不窮,近年來每年都有超過13萬件,健全社會安全網,才能避免脫序私刑再度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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