鏟不了土豪!炒地罵名不應1人承擔 高院輕判瓏山林董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被民陣視為「土豪搶地」的「瓏山林」董事長林鴻堯,5年前曾以「假贈與,真掠地」手法,規避《土地法》規定,取得士林官邸附近土地的地上權,被判4月定讞,後來又用類似手法,涉取得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土地,藉此壟斷土地獲取暴利,涉偽造文書;一審判2年10月,案件上訴後,刑度更輕了!高等法院今(16)日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林鴻堯輕判10月定讞。

檢方指控,台北市光復北路與八德路口的土地,原為4名地主共有,瓏山林2001年間用「假贈與」手法,先取得地主林國豐贈與1/3000土地,藉此規避徵詢其他共有人是否要承購的程序,順利取得「入場門票」。隨後,瓏山林以2000多萬元,買下林國豐名下的其他土地後,再收購其他地主的土地,其中一名地主質疑「瓏山林」為什麼會有優先購地權,於是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從中發現,林鴻堯購地過程疑涉刑事不法,向北檢告發,另外,民陣「鏟土豪行動」也向北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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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房價,讓年輕人買不起房。(圖/資料照片)

一審根據相關事證,認定林鴻堯藉「假贈與」手法主導土地買賣、壟斷土地,造成財富分配不均,因林鴻堯始終不認罪,判處2年10月。未料上訴二審後,高院認為,林鴻堯屢屢以假贈與方式,蠶食鯨吞取得台北市多處不動產,破壞居住正義,雖應予嚴懲,但想買地的地主財力不夠,也表示若要都更需與財團合作,林鴻堯對居住正義的侵害相對降低,不應以一人負擔土地炒作、擴大貧富差距的罵名

高院審酌,林鴻堯為三重幫成員,是房地產鉅子,負有相當社會責任,但經營團隊卻先後在士林官邸旁土地、訟爭房地產、臺北市信義區永吉段、玉成段等土地,屢以假贈與方式,蠶食鯨吞大筆土地,漠視居住正義,事前主導、犯後推諉卸責,不知悛悔,所處之刑不宜易科罰金,以免社會各界有財大氣粗即無庸坐牢而生不平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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