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虐嬰/因打翻東西遭虐死 黃國昌嘆:嬰兒本就會摔東西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近來虐童事件頻傳,台南市傳出1名年僅17歲的薛姓小媽媽,昨(15)天深夜疑因女兒打翻牛奶、化妝品,竟用抓癢的「不求人」痛打女兒,送醫後仍宣告不治;事件曝光後引發全台關注,也是人父的時代力量力委黃國昌感嘆,年輕的父母,需要更多的育兒常識與社會支持,但無論如何,都不應該成為虐童的理由。

台南女童疑遭虐死 生母等4人被逮台南15日晚上驚傳一名1歲多的女童疑遭虐死,全身遍布大面積瘀青,警方已逮捕女童的未成年母親、母親的堂姐夫妻及李姓男友人,將依殺人罪嫌送辦。(翻攝相片)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傳真 108年1月16日

▲台南15日晚上驚傳一名1歲多的女童疑遭虐死,全身遍布大面積瘀青。(圖/中央社)

黃國昌說,其實,一歲多的小baby,真的是手上拿到什麼都往地下摔。

他透露,自己的手機、老婆的化妝盒、老大的玩具,已經數不清被老三摔幾次了,摔奶瓶根本是家常便飯。「年輕的父母,需要更多的育兒常識與社會支持。但無論如何,都不應該成為虐童的理由」。

(圖/黃國昌臉書)

▲時代力量力委黃國昌。

另一時力立委徐永明則表示,凌虐幼童罪3年來只關一人!?修法防止虐童,二次臨時會不能拖!他指出,台南虐死女嬰案令人心痛,一定支持檢察官「窮極所能依法究辦」!但也要再次請國會同仁動起來,呼應時代力量訴求,盡快召開二次臨時會,完成刑法286條凌虐幼童罪等保護兒少法案的改革。虐童案層出不窮,這不只是執法問題,法律上的漏洞也必須盡快修補。

徐永明還指出,根據法務部統計地方地檢署依刑法286條的辦理現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分別起訴4件、8件和2件,目前執行裁判確定有罪的人數為1人,且只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法律嚇阻虐童的效力極差,此法條肯定有檢討空間。目前只有盡快召開臨時會,才能修法防止一再發生的虐童事件,不然政府嘴巴關心喊得再大聲,都只是行動的侏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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