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著下班上錯車起爭議 舉牌工持刀刺殺同業遭判5年4月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2名同為56歲姓李的售屋廣告舉牌工人,去年8月間分別舉牌站在板橋新海橋頭馬路兩側,到了傍晚5時許要下班時,其中一人上到對方老闆的廂型車於是與其引發爭執,另名李男見自己老闆與人發生糾紛上前助陣將對方打跑,豈料,對方卻心有不甘持水果刀返回現場並刺向他胸、腰、腹部,所幸經送醫後並無大礙,而李男事後也遭警方帶回偵辦,新北地院日前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判他5年4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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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刺的李男倒臥在血泊中,而行兇的李男則被警方逮捕。(資料照/民眾提供)

判決指出,2名李男分別為不同房屋銷售廣告公司所聘請的舉牌工人,去年8月5日分別站在板橋區新海橋頭馬路兩側,而到了傍晚5時許準備下班時,其中一名李男見到廂型車靠近,以為是公司派人接他下班,上車後卻發現車上駕駛與老闆均不熟識,於是與其爆發口角,更將老闆推倒在地。

當時在對街,身材較為壯碩的另名李姓男子見到自己老闆與人爆發衝突,隨即衝到對街助陣,與老闆聯手將對方打跑,豈料,被打跑的李男事後心有不甘,竟持水果刀折返現場理論,持水果刀刺向對方,造成胸、腰、腹部共有3處穿刺傷,當場血流如注倒臥在地,所幸經送醫後並無大礙。

而行兇的李男則當場被遭刺的李男老闆、司機以及一旁佈置會場的葬儀社人員協力壓制在地,並通知警方將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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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血跡斑斑。(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

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雙方素不相識,僅因開錯車門竟與對方大打出手,事後還持水果刀朝對方身體重要部位猛刺,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嫌判他5年4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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