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提槍進攻」男友卻來電 酒女竟反悔控男客性侵

一名林姓男子與友人前往台北市某知名酒店消費,酒酣耳熱後,帶了坐檯的酒店女子小曼(化名)出場,2人搭計程車直奔摩鐵欲翻雲覆雨,但事後小曼卻指控林男趁她酒醉企圖硬上,指林男「提槍」準備侵入時,她驚醒過來極力反抗才逃離魔掌;林男辯稱當天2人玩得正火熱,小曼突然接到男友電話,小曼掛掉電話後便不斷哭泣,他就未再有進一步動作並陪她離開,期間並未違反她的意願;台北地檢署認定林男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男客帶酒女出場上摩鐵,酒女男友突然來電,事後竟反控男客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據了解,林姓男子去年4月間,與朋友前往台北市中山區一家知名酒店消費,並點了小曼坐檯,結束後,意猶未盡的林男花錢將小曼帶出場,2人在酒店門口搭乘計程車,直奔至附近的薇閣汽車旅館快活。

但事後小曼卻指控林男當天趁她酒醉不醒人事時帶出場,當計程車開至摩鐵時,她清醒過來便蹲在地上拒絕進入摩鐵,林男卻將她抱起進房,林男將她放在床上後,便猴急的壓在她身上,一邊搓揉她的胸部、喇舌,一邊還將她的褲子脫掉,企圖對她硬上,她極力反抗哀求,後來打電向男友求救,才逃過一劫。

林男到案後辯稱,小曼在抵達摩鐵前意識都很清楚,2人進房後也是小曼先挑逗他,還主動脫掉衣服,用手撫摸他的下體,他便受不了擁抱並愛撫小曼,但就在他準備提搶要進入時,小曼的男友卻突然來電,沒想到小曼講完電話後便開始不停哭泣,2人最後因此沒做完便一起離開摩鐵。

檢察官傳喚當天接載2人的計程車司機,司機證稱自己是酒店配合的計程車司機,依照他的經驗,該酒店若是小姐在酒醉的情況下,幹部是不會讓小姐出場的,而當天林男在下車時,小曼還有伸手拿東西給林男,所以意識應該算是清楚。

檢察官勘驗摩鐵的監視器畫面,發現小曼從計程車下車到與男友通電話僅4分鐘,並非小曼所述被抱進房至求救出來,全程約15到20分鐘,供述時間並不相符,因此認定罪證不足,將林男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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