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舒服,我就快樂!」 男誘高一少女離家 趁機同居性侵

記者呂品逸/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2015年間在網路上結識當時才要升高一的少女,他先是不斷送小禮物接近少女,趁少女放下心防時,開始和少女聊私密對話,更說要教少女怎麼「舒服」,還稱:並稱:「泥舒服,我就快樂!」之後他不僅一步一步誘騙少女離家與他同居,並在同居時跟少女發生兩次性關係,少女回家後母親得知,氣得提告,法院最後依法判男子8個月定讞,並要賠償少女8萬元。

少女,性侵,性交,性愛,啪啪,嘿咻,愛愛,家暴(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少女遭廖男誘騙離家與對方同居,兩人更兩次發生性關係。(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ETtoday》報導,犯案的廖姓男子年約30多歲,卻看上僅要升上高一的少女,不斷送禮物又灌迷湯,當少女提及曾幫其他男性口交,廖男孩假好心的說:「很多87都是精蟲衝腦!所以泥(妳)才會有誤解與難過的經驗。」更說:「把泥交給我,我會教泥如何讓自己舒服,這點最重要!泥舒服,我就快樂!」讓少女心甘情願離家與他同居。

少女到了廖男家中,第一天就跟廖男發生了性關係,在廖男家住了一周後,清晨又跟廖男做了一次,之後到學校上課後返家,因為她曾吃下廖男提供含有FM2成分的安眠藥,一直覺得頭昏昏,少女母親詢問後,她將全盤托出,母親氣得提告。法院審理時,廖男雖然一直否認與少女發生關係,但少女指證歷歷,遭法院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8個月,另外也因他侵害少女貞操權,需賠償少女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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