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渣男割頸放火燒屋 2女先後死裡逃生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33歲的郭姓男子,2016年9月間出獄後,隨即認識李姓女子並同居,李女發現他情緒反覆,而且有暴力傾向,想要分手時已來不及;去年11月間,郭男開車衝撞正在騎機車的李女,導致對方車毀人傷;不僅如此,2天後郭男又放火燒李女住處,所幸李女、女兒及其父母等4人及時逃出火場,才未釀成家破人亡的慘劇;台中地檢署依傷害、殺人未遂及縱火等罪起訴郭男。

檢警調查,郭男並非第一次化身恐怖情人,2008年間,他因女友小娟(化名)想分手,竟恐嚇表示:「得不到你,就要殺死你,不會放過你」,郭男在語音信箱內留言:「買給你的手機充電器若不歸還,要讓你死得很難看」,小娟嚇得跑到親戚家躲藏,郭男竟到親戚家旁邊的活動中心,並放火燒毀多部機車及腳踏車。

小娟始終不願意再與對方復合,郭男竟尾隨她搭公車到豐原客運總站下車後,趁小娟進入某公寓樓梯間,隨即上前用手壓制其肩膀,再持美工刀刺向她的後頸,造成小娟頸部有10公分的開放性傷口,郭男事後被判9年6月徒刑。

2016年9月間,郭男服刑期滿出獄後,隨即認識李女並同居,但郭男情緒反覆且有暴力傾向,讓李女萌生分手念頭,孰料,李女開口才是災難的開始,2018年11月25日,郭男開車前往德化街埋伏,並衝撞正在騎機車的李女,導致對方車毀人傷。

尤有甚者,郭男2天後還到李女住處放火,當時李女、女兒及父母均在屋內,而且眾人都在睡夢中,所幸李女及時發現,帶著全家逃往4樓,消防人員迅速撲滅火勢,因此並無任何人員傷亡。

檢方認為,郭男罪證明確,卻毫無悔意,矢口否認犯行,將請從重量刑,並建請法官持續羈押,藉以保護李女一家四口,亦可防範郭男再犯。

分手,前男友,前女友.情侶,/翻攝自Pixabay

▲郭男先後以暴力手段傷害2名前女友。(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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