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女友劈腿吵架自爆偷看她手機 醋男慘遭分手還被告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31歲張姓男子去年7月間,因懷疑屠姓同居女友劈腿,竟趁女友熟睡時,拿女友的手指解除手機指紋鎖,偷偷查看女友的對話紀綠並翻拍留存,事後2人因細故爭吵,張男一氣之下衝動說出「我看過妳的LINE了」,還將翻拍照片拿出來質問女友,女友氣得與張男分手並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將張男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

▲男子偷看女友手機,事後吵架還自爆說出來,氣得女友為此分手還提告。(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起訴指出,張男與屠姓女友同居在屠女位於中山北路七段的住處,張男因懷疑屠女另結新歡,試圖想偷看女友的手機,但女友因習慣鎖住螢幕,讓他找不到機會偷看,張男於去年7月21日,便趁著女友熟睡時,用女友的手指碰觸指紋辨識面板將手機開啟,藉機偷看女友與朋友的對話紀錄,還將可疑的對話紀錄用自己手機翻拍下來。

未料事隔2天後,張男與女友因其他細故發生爭吵,張男一氣之下竟脫口自爆「我看過妳LINE了」,還將翻拍的照片拿出來質問女友,女友得知手機隱私被偷看,2人因此分手,屠女更氣得報警提告。

張男到案後,坦承未經過女友同意,偷看女友手機內容並翻拍留存,士林地檢署認定張男是以不法破解手機保護措施,罪證明確,將他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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