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查證就報200萬斤文旦丟曾文溪!NCC:進行行政調查

NCC接獲檢舉,認為中天談到文旦柚200萬斤丟曾文溪未經查證。NCC今(14)日說,申訴個案除依法審議外,將針對自律失靈的電視新聞媒體進行行政調查,依法可要求限期改正或必要處置。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0日接獲民眾檢舉,指中天新聞節目提到200萬斤文旦不是那麼容易處理,丟水庫或曾文溪有沒有照片,是否經過查證。NCC受理後,昨日已發文中天要求在7天內陳述意見,並提請中天內部倫理委員會討論,14天內將會議結論回報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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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子。(示意圖/資料照)

綠委質疑,NCC面對假新聞的處理程序慢,但本週就要進行立委補選,新聞已經誤導民眾、妨礙選舉。

NCC今日透過新聞稿駁斥外界所說淪為政治打手,並表示,NCC就所監理的電視新聞媒體,踐行媒體問責,除申訴個案依法審議外,針對未能落實自律規範、悖離專業倫理,導致有損害訂戶或視聽眾權益有損害之虞,NCC會依法進行行政調查。

NCC官員指出,所謂依法是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3條第二項,「主管機關認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營運不當,有損害訂戶或視聽眾權益之情事或有損害之虞者,應命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限期改正或為其他必要之措施。」

NCC強調,NCC本於權責要求廣電業者落實內控機制,在業者自律失靈時,進行行政調查,依法並為必要處置,是為維護媒體專業自主及保障消費者權益的監理必要手段,「依法執行殆無疑義」。這也是針對通案來處理。

針對電視內容申訴個案,官員表示,依行政程序要先請業者陳述說明,後提到節目廣告內容諮詢會議審議,再將建議提報委員會視具體個案構成要件依法裁處,NCC已經努力加緊處理。

NCC表示,新聞頻道為媒體公器,電視新聞業者應製播並提供視聽眾正確、公平、公正的新聞內容。衛廣法訂有相關規範,各頻道及電視公學會也已訂有自律規範,實務上的運作及落實仍需強化與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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