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丈夫嘿咻「內射」沒避孕 妻子憤而提離婚控性侵

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一名陳姓人妻前年8月間,準備到國外出差的前一天,與林姓丈夫在浴室裡嘿咻,事後陳女因不滿丈夫在體內射精,隔天在機場便氣得傳簡訊給丈夫,揚言要離婚,並告他性侵,林男到案後否認犯行,指妻子因他未避孕而震怒;檢方認為強暴是妻子個人對先生的主觀批判,故其控詞難以採信,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妻子不滿丈夫體內射精沒避孕,竟憤而提出離婚,還控告丈夫強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陳女指控,丈夫於前年8月某日傍晚,趁她在浴室洗澡時對她性侵得逞,因此向丈夫提告妨害姓自主;林男到案後坦承與妻子發生性關係,但堅決否認對其強制性交,辯稱妻子是因為他體內射精未避孕,妻子因此才震怒,在過程中妻子並未拒絕,事後他問妻子是不是不想要小孩,妻子並未回答,但妻子隔天就傳LINE訊息給他說要離婚並斥責他是設計要強暴她,林男質疑問「什麼強暴?難道結婚這5年我都在強暴妳?」,沒想到妻子回應「沒錯,你就是強暴犯!」,林男於是回覆妻子「我知道這件事對妳傷害很大,然而使用強暴字眼,實在太重!」,但事隔幾天後,竟有一名自稱是妻子主管的人來稱他強暴妻子。

陳女姊姊證稱,妹妹表示遭到妹婿強暴,妹婿並在LINE說他要去自首了;而陳女的主管則指稱,事發後隔天陳女至韓國出差時,出現情緒不穩的狀態,並聲稱自己被強暴,不願回去與先生同住。

檢方審酌,認為2名證人的觀感顯然已受陳女事後情緒反應影響,恐有先入為主之疑慮,證詞無法客觀中立,且根據夫妻2人的訊息對話內容,顯然林男對於妻子以「強暴」字語指控,令林男不敢置信,才會以嘲諷、賭氣的口吻回應要去自首,並非如陳女姊姊所認知,妹婿已坦承性侵一事;檢方調查,夫妻2人婚後因作息不一致,彼此因而互有磨擦,加上陳女因婦科問題,醫師建議不要有性行為,而林男仍要求與妻子發生性關係,而陳女又揚言不要小孩,顯見夫妻婚後互動已出現問題,檢方並認為,陳女對於「強暴」的解讀,不僅限於違反意願發生性交,還加入她個人的主觀批判,故對於陳女的指控難以採信,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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