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遭神棍騙性侵還被家暴 離婚前夫還四處散播遭求償

記者陳怡靜/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婦人阿玉(化名)因被神棍欺騙遭性侵,而不斷遭受丈夫家暴,甚至罹患憂鬱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夫妻2人遂於2015年8月間協議離婚,但離婚後,前夫竟在臉書上發文爆料,將阿玉曾遭受性侵害的往事四處傳播給親友知悉,還「賤女人」等污辱性字語簡訊給阿玉,阿玉不堪受辱向前夫提告,台中地院審酌,判前夫必須賠償50萬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人妻被神棍騙性侵,還遭丈夫家暴,離婚後前夫還四處散播她遭性侵一事。(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據了解,阿玉與丈夫結婚逾10年,婚後育有一對子女,但在2013年間,阿玉想透過宗教找到心靈寄託,未料卻被神棍欺騙,遭性侵得逞,甚至還被媒體報導過,事發後丈夫不僅沒有陪伴她走出傷痛,反而對她暴力相向,阿玉因長期遭受丈夫肢體暴力,在精神、肉體上飽受傷害,甚至罹患憂鬱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2人最終於2015年8月間協議離婚。

但沒想到,在同年的9月、10月間,前夫卻傳送「賤女人」、三字經等簡訊辱罵阿玉,甚至故意在臉書上分享連結「我老婆被密宗神棍騙財騙色…該如何釋懷?」,並透過臉書、Line群組,向許多親友影射跟爆料阿玉過去曾遭性侵害一事,讓阿玉深受二度傷害、名譽受損,阿玉不堪受辱的決定向前夫提出告訴,並求償200萬元。

庭訊時,前夫辯稱阿玉性侵一事已被媒體報導過,認為是公開資訊,親友得知此事屬正常,無法認定是他所散播的;但阿玉卻駁斥,當初媒體報導時,均未公開被害者姓名,且若不是前夫散播此事,親友如何能得知?經法官勘驗2人的對話紀錄,對於前夫的辯詞不予採信,認為前夫散佈阿玉性侵一事,並傳訊息辱罵對方,已造成阿玉身心受到戕害,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判前夫應賠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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