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救癌夫!婦逼女兒交合法師消業障 遭判婦崩潰自戕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婦人加入宗教團體「根源協會」後,為了幫助罹癌的丈夫早日脫離病痛,聽信法師李男的建議,要求小女兒與法師「合體」改運、消業障,而後李姓法師改覬覦婦人已婚的大女兒,全案才曝了光,李男更在2017年遭判15年有期徒刑,然而婦人認為都是自己管教不當,女兒們「不孝」才害師父、師兄遇上牢獄之災,自責之際選擇「以死明志」自殺身亡。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李男察覺婦人「信仰虔誠」,又得知婦人家有癌夫、病痛長輩,且對小女兒經常頂撞自己、不服管教深感不滿,遂告訴婦人若讓小女兒和自己「合體為一」、「做夫妻間之事」(即性交之意)則可以消除業障;2015年10月24日婦人告訴小女兒,爸爸罹癌都是2個女兒害的,若願為家裡「犧牲」能讓家裡變更好,還能幫奶奶做功德。

已有男友的小女兒誤以為「犧牲」是念經,遂跟著婦人出門,沒想到抵達師父住處,一開門李男就衝過來擁抱、舌吻,誇讚她願為家裡犧牲;眼見小女兒哭喊問為什麼要這樣,婦人也未出手阻止,反而開始幫忙師父脫衣服,看著小女兒被帶入房間「合體」,自己則在房外等候。

李男進到房間,立刻脫掉小女兒衣服要求性交,小女兒當場拒絕,他改採恫嚇方式,稱小女兒做了太多缺德事才造成家中不好,必須跟自己「合為一體」才能得到他的德性、消除業障,若不服從指示就是不孝,家裡也會發生更多不幸的事,同時揮拳喝叱「我要教訓不孝子孫」,並秀出與其他女子性交的照片。小女兒驚恐之際無奈屈服,但適逢生理期,因此僅以口部方式合體。

得逞一次後,李男要求婦人小女兒天天來合體,得知女方不從,就帶著徒弟范女衝到婦人家鬧事,稱「你家的祖先正在看你,你家的祖先拜託我,請我一定要帶你到我家」給予小女兒壓力,並恐嚇若不合體會害奶奶死後無法超生、家中不好云云,小女兒因此又遭強制性侵得逞。

後來某日婦人大女兒回娘家,目睹妹妹對著李男下跪,問不出原因,乾脆帶著小孩自己跑去問李男。未料李男見到大女兒垂涎美色,當眾脫褲露鳥求歡,並稱:「我是有德行的人,你奶奶快死了,你爸爸得癌症,需要靠你妹妹來化解,我後來發現目標應該是你」,脅迫對方性交或口交;大女兒抵死不從,回家後立刻帶著妹妹到鳳山分局報案,全案因而曝光。

高雄地院依照強制性交罪、共同強制性交罪、幫助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判李男15年有期徒刑,徒弟9年徒刑;而同為共犯的婦人,在審理過程中因聽信李易旺與徒弟的話,認為都是自己管教不當,女兒們「不孝」才害師父、師兄遇上牢獄之災,自責之際選擇「以死明志」自殺身亡,因此法院不受理判決,而2人不服判決上訴,但高雄分院在今(6)日將上訴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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