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女兒洗澡鎖門 父撂話「我看一看就走」害她嚇躲母親家

記者游承霖/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傅姓男子與妻子離婚後擁有15歲女兒的監護權,傅男不滿宋姓前妻與張姓前岳母去年8月間將女兒帶走後,未將她送返住處,認為2人是故意不讓女兒回家,於是怒控妨害家庭,但女兒出庭作證時竟供稱,爸爸會莫名毆打她,甚至趁她洗澡、房間更衣時開門查看,因而心生畏懼不願返家,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2人妨害家庭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傅男與宋女2006年離婚後,當時年僅3歲的女兒監護權由傅男所有,而在去年8月29日晚間,女兒跑回前妻家中後,就沒有再回家,傅男認為是前妻與前岳母故意不讓女兒回家,因此向2人提告妨害家庭。

女兒出庭作證時,並不是媽媽不讓她返家,而是爸爸常莫名其妙毆打她,不但趁她換衣服時進房觀看並表示「沒甚麼好看的」,洗澡時更不准她鎖門,只說「爸爸開門進來看一看就走了」,她心生畏懼下才不願返家。

基隆地檢署採信女兒說法,認為宋女與張姓前岳母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偷窺,房門,開房間,抓姦,捉姦 (翻攝pixabay)

▲女兒證稱父親常無辜毆打她,甚至趁她洗澡、換衣時偷看。(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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