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被拐回家指侵 裝潢商:她嘴巴不要、身體卻配合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李姓裝潢商人,8年前因工作關係結識人妻小晴(化名),過了3年後,李男突然以寵物、離婚及尋短等話題,邀約對方外出用餐,小晴擔心他想不開同意赴約;孰料,李男卻將小晴載回家中,並以手指插入其下體得逞;事後小晴丈夫向她求愛,小晴瞬間情緒崩潰,全案才得以曝光,憤而對李男提出告訴;李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小晴「嘴巴說不要、身體有配合」,台中高分院更一審維持原判,仍依強制性交罪判李男3年6月徒刑。

檢警調查,2011間,李男曾到小晴及其丈夫的住處、公司裝潢,由於李男工作十分認真,小晴答應宴請他及妻兒一同用餐,但事後因故未能成行;2015年9月間,李男突然傳LINE給小晴,訴說自己離婚現況,並邀約對方前來住家探視,小晴自然是拒絕,李男仍持續死纏爛打,密集聯繫一陣子後突然消失,隔幾天才又打電話聯絡小晴,並邀她一同聚餐。

小晴擔心對方有尋短念頭,加上當初她承諾要宴請李男,只好同意前往赴約;孰料,李男原本與小晴約在火鍋店,突然改口想吃速食店,又假借速食店人潮眾多,希望回到自己住家用餐,還瞎扯:「邊吃邊聊比較輕鬆!」,小晴不忍一直拒絕,遂答應前往李男住家。

李男以客廳有狗味為由,要求對方一起到臥室用餐,小晴半推半就下進入臥室,李男竟趁機將她壓在床上,先熊抱並強吻小晴後,再以手指插入對方下體得逞,無論她如何尖叫哭喊均沒用,事後小琪易隱忍未向警方報案。

過了2天後,小晴丈夫想與她嘿咻,小晴竟當場失控尖叫,經丈夫不斷追問後,小晴才說出受辱經過,丈夫便帶她到警局報案;李男矢口否認性侵小晴,還辯稱對方「嘴巴說不要、身體有配合」,但法官不予採信,仍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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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將人妻騙到家中指姦得逞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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