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必留痕跡!強拉嫩妹進工地性侵 惡狼18年後才被逮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蘆洲區1名嫩妹小琪(化名),1999年1月間行經集賢路時,突遭1名頭戴安全帽的男子拖進工地性侵,多年來此案始終無法偵破,直到前年6月間,陳姓男子因一件性交易糾紛挨告,檢警發現他的DNA與性侵小琪的歹徒相符,這起高懸18年的性侵案才得以偵破;新北地院遂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4年徒刑。

檢警調查,1999年1月16日晚間7時許,小琪獨自行經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時,突遭1名頭戴安全帽男子拖進工地,還掐住她的脖子喝令:「不要叫、不要動!」,並強行脫去小琪褲子後性侵得逞;事後小琪身心受創,由於當時監視器較少,加上天色昏暗,小琪亦未看清嫌犯長相,儘管檢警在她下體採到歹徒DNA,但DNA資料庫並無嫌犯樣本,導致案件遲遲未能偵破。

直到前年6月間,45歲的陳男上網找援交妹,性交易過程與對方爆發拉扯衝突,事後還被援交怒告性侵,雖然事後獲不起訴處分,但檢警也因此獲得陳男DNA,進而比對出他與18年前性侵犯的DNA相符。

陳男應訊時辯稱,當天他是跟小琪進行性交易,而非對方指控的強制性交;小琪親自出庭指證,不但還原遭性侵經過,還澄清自己從未賣淫,小琪母親及男友亦證稱,小琪遭性侵後情緒低落。

法官痛斥,陳男所為危害小琪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甚鉅,而且小琪結婚後,仍對夫妻敦倫一事感到恐懼,顯然留下難以抹滅的心理創傷,加上陳男矢口否認犯行,一再辯稱是性交易,亦未與被害人和解,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性侵,強暴,性騷擾,家暴(圖/PIXABAY)

▲陳男因18年前的性侵案遭判4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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