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兒面脫褲性侵癌妻 軟飯男酸嗆「你媽壽命不長」

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婚後10多年來不肯幫忙分擔家務,全仰賴妻子一人做兩份工作來維持生活開銷,兩人因此鬧離婚,他一氣之下,竟在未成年的孩子面前脫褲性侵罹患癌症的妻子,甚至還對兒子說「你媽壽命不長,快死了」。士林地院一審判准兩人離婚,黃男還得支付每個月1萬3500元的扶養費,但他不滿上訴;高等法院法官認為,黃男的行為根本就是漠視妻子的人格尊嚴,因此駁回他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憂鬱,哭泣,沮喪(圖/翻攝自Pixabay)

▲黃妻想要離婚,竟遭丈夫強拉性侵得逞。(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黃妻指控,她與黃男結婚後育有兩名兒子,但丈夫這10多年來都沒有工作,也不肯幫忙家務,全靠她一人獨自打理家事、照顧孩子,還要兼兩份工作維持家計,長年下來相當辛勞,2012年時檢查確診罹患癌症,身體健康不佳也就算了,辛苦賺錢竟然還被嫌棄「妳兼了兩份差,怎麼還會不夠家用」。

黃妻表示,2017年5月因為協商離婚發生口角,丈夫竟然將她強行拖進房間,也不管孩子就在旁邊,直接脫褲性侵,當下害怕得趕快報警處理,接著又被迫交出住家的鑰匙,不得已才帶著兒子回娘家居住,夫妻雙方從那時開始分居至今,顯然這段婚姻已經不可能再維持下去,心寒之下決定訴請離婚。
法官庭訊時,兩人的兒子也證稱,爸爸沒有工作,家庭開銷都是靠媽媽支付,性侵事件發生那天有聽到爸爸一邊拉扯媽媽還一邊大吼大叫,我有看到他做出脫褲子行為還親吻,接著他把房間門關起來,我就聽到媽媽大吼放手、後來我就打電話報警。

士林地院一審判准兩人離婚,黃男還得支付每個月1萬3500元的扶養費,但他不滿上訴。高等法院法官認為,黃男的行為根本就是漠視妻子的人格尊嚴,因此駁回他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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