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桃檢「關說醜聞」 邱太三:我坦蕩!依法作為絕無關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被爆出介入前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關說案,遭控是幕後的「藏鏡人」。對此,邱太三今(2)日晚間發表3點聲明,強調自己「坦蕩」,早已主動向調查小組聯繫,絕無介入個案關說情事,願意接受調查,清楚說明事件經過。

法務部長邱太三 圖/記者林敬旻攝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圖/資料照)

邱太三聲明全文如下:

第一,本人為收受陳情,陳情轉知是依據人民陳情要點,依法進行,不是介入個案。

本案係本人三月中旬收到陳情人申訴,認為公訴檢察官於本案認罪協商的進行,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455-3條第二項規定,故本人即併同陳情人書面資料,依據人民陳情要點規定非屬權責機關者移轉給權責主管機關(桃園地檢署)逕處。

第二,之所以收受陳情,是因為陳情人指稱本案已就認罪協商達成協議卻無故生變,轉知桃園地檢,僅是希望避免外界對司法機關的不當揣測。

陳情人指稱本案起訴後,公訴檢察官與當事人及其委任律師同意展開認罪協商程序,雙方多次在法庭或檢察官辦公室就本案認罪條件(罪刑、罰金、沒收)進行協商,在近四個月不斷溝通討論協商後,已就本案刑度、易科罰金折算標準、罰金總額及沒收等條件達成共識,唯幾天後,公訴檢察官卻片面且未告知具體理由的表示,將不在法院審理程序完成協商。

陳情人表示詫異與不解怎會有如此轉折,其後陸續有外界熱心人士向其表示,可能是「少做了一些事」,所以檢察官才反悔。陳情人認為本人熟悉司法檢察法制,故來請教諮詢法律問題癥結,其除表示認為檢察官違反刑訴協商規定,也告知外界對檢察官此做法的猜測與建議。本人認為這類不當揣測對司法機關形象顯有傷害,故轉知權責的桃園地檢署檢察長請其注意陳情人所陳述情形。

第三,本人坦蕩,早已主動向調查小組聯繫,表達願接受調查並說明事件經過。

本案於3月23日見報後,由於對案情的相關描述與實際情況顯有落差,本人當時就主動向調查小組聯繫,表達願意接受調查,並清楚說明事件經過。

本人再次嚴正聲明,轉知陳情是依法作為,該陳情之訴求也是希望依照法律程序進行,絕無介入個案關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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